又名: 律师正轨 / 正轨
导演: 朱莉·安妮·罗宾逊
主演: 赵雅顿 马修·劳奇 多米尼克·谢尔伍德 诺兰·杰拉德·冯克 亚历桑德拉·图申 罗伯·希普斯 罗比·阿特尔 布莱德利·吉布森 赞恩·菲利普斯 Will Stout 弗瑞德里克·林恩 帕特里克·克莱因 亚历桑德罗·埃尔南德斯 丁瑞奇 Arash DeMaxi 伊瑟·文 梅根·莱瑟斯 泰米娜·森尼 康纳·约翰斯顿 安娜·科鲁兹·凯恩 阿里斯托F.卡迪 艾瑞卡·菲 戴斯蒙·詹 亚历山大·布莱斯 杰弗里·格罗弗 何塞·冈斯·阿尔维斯
类型: 剧情
制片国家/地区: 美国
上映日期: 2022-08-26(美国)
集数: 10 单集片长: 60分钟 IMDb: tt15390524 豆瓣评分:6.3 下载地址:迅雷下载
去年网飞要拍这个剧的时候我就在打英雄联盟的时间把有声书给听了,因为嘈点太多还写了一篇吐槽文章。虽然没有期待过但是剧出来还是很快地刷了一下,我的评价是和书比各有自己离谱的地方。
先讲一下剧里的设定,也是让我最为不适的地方:女主和她的两个好朋友都是六年级律师,都在今年准备冲击合伙人(Kirkland:你报我名字得了),但是他们都没有满30岁!!!
如果只是剧里面提一嘴的话也就算了,但是这个剧从头到尾都在强调这个“我们下个月就要三十了” “我们马上就要奔三了” “拜托我还没到三十呢”…… 怎么你们到了三十岁不升合伙人是要死去吗?我以为只有东亚才有年龄焦虑,要在年轻时候就功成名就登上事业巅峰,没想到在美剧里面也会看到这种东西。
我经常逛women in law小组,时不时就会有人发帖问:我xx岁了去读JD合适吗?我会举例说我一年级的时候office mate都38岁了,我们下一届还有一个医生白发苍苍来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我们律所还有艺术史博士毕业做了两年讲师重新读法学院,现在也升了合伙人。之前组里面还有做了二十年家庭主妇把孩子都送进大学以后重新回到律所,在领域里面做到顶尖的女性合伙人。
原书作者好歹也是big law出来的律师,所以没有什么特别大的硬伤。但是这次的编剧看起来对行业没有什么特别具体的了解,分别体现在:
在跟客户做BD的时候为什么会把“我注意到了material adverse change”作为一个卖点跟客户说啊,这不是contract101时候就会说到的基本常识吗
在2022年女主深夜加班是翘着脚趴在合伙人办公室的飘窗上面用手mark up一大堆纸质合同,我寻思哪个倒霉蛋要被你深夜揪起来手动把你的mark up输入到电脑里面去呢(我本人曾经是那个倒霉蛋
最让我震撼的是,为什么会有redline软件坏掉两个senior在会议室用手对照两个merger agreement之间的差别这么离谱的情节啊!!!打开word里面的Review有个对比两个文件之间区别的功能啊!
书里面三个主角,一个自作主张,一个划水摸鱼,一个事情不顺心就埋怨自己的少数族裔身份… 真的很难让观众对他们共情。
他们嘴上说着自己是少数族裔遭受歧视,但是自己作为高年级律师无论是对律师助理还是低年级律师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随口指责和背地里嘲讽,实际上也是在利用自己的优势和地位罢了。无论是亚裔女主还是黑人男主,在面对和自己相同族裔的一年级时候,表现出来的都是一副“我扶持你是施舍你”的态度。
当然了,在华尔街律所的氛围里面很容易被环境同化。我在一年级的时候,律所文化就是比你高一年级就是你的爹。有二年级什么事情都不做只会下命令,周末十分钟不回邮件就会问为什么没有回复。我曾经以为这样是很正常的,直到后来换了一个环境才发现,原来大家可以平等地工作,作为一个团队分配任务而不是上级给下级下达命令。大家可以互相问问题,而不是高年级问低年级一个问题就觉得非常不好意思。
总之,看得我有点PTSD。
剧里唯一比较戳我的地方是女主的家庭关系,她有一个妹妹然后一直做完美的姐姐,觉得父母对自己要求太高所以无法接受自己的失败。这一块其实可以展开来做更多的探讨,比如女主对合伙人的追求,亚裔家庭和身份对她职业规划的影响,还有她和妹妹彼此对自己身份认知等等。很遗憾编剧没有更加具体展开来讲。
原书女主是一个中国移民的孩子,剧里面改成了韩裔家庭。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改动的影响,女主家庭对她的影响完全就从移民家庭变成了美式中产。剧里面女主家庭在新泽西一套不错的房子里面,她和妹妹从小有自己的房间和整洁的卧室,父母英文流利举止得当,做得了家常菜出席得了酒席。所以其实把故事背景改成普通的白人女生完全也说得过去,只不过在说少数族裔的时候改成“第一代律师”或者“女性律师”的艰难处境就可以了。
亚裔华人在北美,尤其是华尔街律所这种白人男性主导的地方,要克服的不仅是口音,还有饮食习惯,生活习惯,交友圈子,兴趣爱好等等。是这一系列的差距让他们觉得少数族裔是“圈外人”,而不是单纯地源自于外表上面的区别。
总之,一部小学生互啄的都市时装剧。男主都不够帅,可惜。
女主和她的两个朋友,在事业上没厉害得强人一头,却天天想着当Partner??♀️所以大律所当Par的要求这么低了吗?
在感情上却个个都是出轨高手,还装出小白兔的样子真是让人作呕?
另外,这就是一部打着少数裔的玛丽苏~和其他玛丽苏并没有什么区别,不论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所有人都脑子不清醒的样子,不知道怎么有能力为大客户服务??♀️??♀️
今天一天看完了网飞出的小说改编的女性职场剧The Partner Track. 豆瓣还没出分,但我感觉不会太高。作为非诉律师,从专业角度我觉得职场内容展现得算是及格了,当然不能和傲骨这些神剧相比。感情线过于拖沓与悬浮,虽然看下来得出来的结论是:男人只会成为我们前进的绊脚石,但我还是挺意外这个结论竟然是宇宙共识了。
我是看过原著的,所以对这个影视版期望值原本更高。但不得不说,第一幕就有些失望了:书里主角是美籍华裔,而不是韩裔。虽然大家都是亚裔,但我作为中国人,看到主角的国籍被改成这样,以及后来剧情提到被韩国抢去注册的中秋节,心里还是不太舒服的…即使是华裔女主,也是从小在美国出生长大的,其实本质上就是一个美国人。这本书讲述的,只是一个美国人的美国梦。和我所期待的中国人在美国的故事,还是很不同的。
从描述职场的角度,包括律所工作、环境、服化道这些,还是很可以的。虽然我们律所非常chill和casual,但我知道确实有一些白鞋律所,真的很精英。包括billable的压力也是,工作忙起来别说event了,节假日都是照样工作。毕竟律师贩卖的就是时间,并且一份时间只能创造一份经济价值,其实性价比并很高。所以很多同事称干律师是体力活— 有些坚持到合伙人级别的律师可能未必专业性有多强,但很能熬,不管是熬夜还是熬时间。这一点可能和四大或咨询甚至投行都差不多吧。
其实非诉行业的影视化不是很容易。虽然整天听着马斯克收购推特以及各种幺蛾子是很有意思,但放到流水线上的每个人每一天的工作,其实也是无限重复,少有惊喜。很难说作为初级律师,整天审阅尽职调查文件,写各种章程董事会决议,会是一件多么激动人心的事。但这些日常工作里积累起来的点滴经验,才是未来自己独立领导项目主导谈判的铺路石吧。很多时候行业里的下雨人并不见得是法学院里的前几名,但一定是人脉广并且见识多的人:老板们之所以对于项目每次出现的幺蛾子都能波澜不惊,就是因为他们都见识过了。所以对于电视里描述的并购项目和各种幺蛾子,我觉得不算魔改,还是可以看的。
当然我并没有经历过很严重的种族歧视,没有发言权,但是白男优势和white fragility,我还是很能理解的。希望伦敦好一点?
而作为一部职场剧,主旋律就是:工作优先,感情靠后。还好这部剧算是做到了,虽然个人觉得比重还是太高。我不知道某个平平无奇的晚宴就能遇到家里富可敌国的文艺富二代,并且爱我爱得不可救药;也不知道若干年前婚礼上crush过的人会成为同事兼合伙人竞争选手。当然我能理解是为了戏剧冲突和看点,但千万不要自行代入甚至有所期待。万里挑一的幸运姐妹可能会遇到二者之一,但在我这里都是悬浮到上天的…
我能理解女主对Nick的不动心。太容易得到的就不会珍惜。真的费劲全力去想去爱的,怎么会在意戒指给的是不是太快了。毕竟六年级律师的pay,虽然和富二代没法比,偏安一隅爱马仕自由是没问题了。
我也能理解女主对london boy的纠结。女主不是作,而是Murphy真的太会了。若干年前以为只会见一次甚至不留姓名的一见钟情,任谁都会在心里记一生吧。更何况重逢以后他孜孜不倦地朝夕相处和撩。我等凡夫俗女真的是受不了。
所以问题来了,最后Murphy真的通报了公司女主被捕的消息吗?有人认为是Marty的报复,故布疑阵,毕竟Murphy和女主的地下情太明显了。有人认为Murphy确实干了。但不管怎么说,我觉得女主第一开始找他来给自己保释就是错了。太高估了人类的关系,也太大意了他们的竞争关系。罗曼蒂克可以,但竞争关系还在。
也许过去的我愿意相信前者,毕竟Murphy浪子回头了,肯定不会这么绝。但现在我基本确信是后者。Murphy喜欢女主吗?当然喜欢。但有多喜欢呢?能为了一个女人放弃唾手可得的合伙人位置吗?别忘了,男人可以欣赏优秀坚强的女人,但前提是,在他在意的范围内,你不可以比他强。
当然希望我说的是错的,也希望生活可以让我纠正我是错的
最后一集 女主Try to make things right,一呼百应,确实爽,也确实离谱
不过大概因为现实不可能这样 所以特别大快人心吧哈哈 梦幻爽片!
且不说NewLyf怎么弄到上市公司所有股东的股东名册,也不说 怎么就 几个人一天还是两天就联系完了所有股东,最神奇的是 这50.01%(就算是不算自己人的 30%)居然Cold call里口头答应 现场还就真这么投票了??整整齐齐,一点不差,50.01?? 大家都是面对推销电话说买就真买 且持仓一点没动的君子?
以及 修改章程 要求2%及以上持股股东必须本人到场 也不说合不合法合不合规 都不用过董事会审批的嘛都不用披露的嘛 咋谁都不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