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科幻小说家大卫·戈登(约翰·库萨克 John Cusack 饰)遭受了丧妻之痛,时间并未抚平他心中的伤口,反倒令其愈感空虚。为了排遣心中的孤独,大卫决定收养一个小孩,当然这个决定遭到周围亲友的质疑和反对。不顾他人的意见,大卫领养了名叫丹尼斯(鲍比·科尔曼 Bobby Coleman 饰)的小男孩。丹尼斯虽然清秀可爱,性格却非常古怪。他自称来自火星,终日躲在纸盒子里,不与其他小朋友玩耍,喜欢用没有胶卷的相机拍照。丹尼斯的到来为大卫的生活注入活力,也为他带来久违的爱情。而随着生活的继续,大卫却发现与火星男孩的相处实非易事……
那个孩子,怕光,将自己藏在刚刚好大小的包装箱里,于是他苍白地忧郁着。 他的腰上,有沉沉的电池串成一串做腰带。 他拿着相机,拍摄从睡梦中惊醒的地球男人,拍摄缓缓爬行的蜗牛,他带着遮光的眼镜,用相机观察这个世界。 他说,I am learning. 这宝贝,地球爸爸把他相机砸了,在他面前把盘子砸碎了,拿起番茄酱似玩水枪一般往他身上喷时,他脸上会有受惊的神情,大喊说它们都是有生命的。然而爸爸一句说这是游戏,它们就是该这样拿来玩时,他从将信将疑到放肆玩耍的转变,和一般贪玩调皮的小男孩,又有什么区别。 爸爸说,you are just a little boy.
我如此的感动于这个故事,是因为父亲爱着儿子,而不在乎来自异星的孩子能否成长为地球人,他爱着他,无论他可以变成地球人,还是永远都相信自己是火星人,爱他,只是因为他是他。梦想回到火星,相信来自火星,只因为发现自己和地球的一切是多么的格格不入,而也只有来自另一个星球才可以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其实也只是希望有个人爱他,不是他伪装出来的乖巧伶俐,just for exactly what he 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