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 外乡人 / 外地人
导演: 朱利安·霍姆斯
编剧: 罗纳德·D·摩尔
主演: 萨姆·修汉 凯特芮娜·巴尔夫 约翰·贝尔 凯撒·东布瓦 玛丽亚·多耶·肯尼迪 索菲亚·斯凯尔顿 理查德·兰金 卡梅伦·杰克 Lauren Lyle Joe Maitland Geoffrey Newland John Young
上映日期: 2018-11-04(美国)
集数: 13 IMDb: tt5791268 豆瓣评分:8 下载地址:迅雷下载
和原著小说相比,这一季的改动挺大的。说几个印象深的地方,谈点个人看法吧。
1. 穆塔夫一直活着。
本来,小说里穆塔夫死在了卡洛登战场,以后几部小说里,詹米回忆起穆塔夫,和回忆父亲是一样的感受。
但美剧让穆塔夫活了下来,不光一起和詹米坐牢,还巧妙的安排他们在美洲“偶遇”。而且,穆塔夫还取代了小说中邓肯·因内斯那个角色(因为坐牢失去一根手臂,免于被流放到美洲做契约奴,后来和詹米一起追踪小伊恩来到美洲,再后来受詹米之托协助约卡斯塔姨妈),还让穆塔夫成为抗规者的首领,然后又回到邓肯·因内斯的“轨道”,又和约卡斯塔姨妈对上了眼,下一季显然要结婚啦——结婚倒是回到了原著的主线上。
这个改编主要是因为前两季里观众对“穆塔夫”这个角色的扮演点赞呼声高的缘故吧。小说里对他的着墨其实没有那么多,但演员在剧中很出彩。个人感觉这个改编还比较合理,至少让美剧的节奏紧凑了很多,主要演员的卡司清单也就可以节约啦。
2. 12岁的威廉一直记得马夫。
原著小说第四部里,12岁的威廉和约翰大人来到弗雷泽山庄时,完全不记得詹米了。小说第七、八部我们可知,威廉记得小时候的片段,但一直没有把马夫麦肯、12岁时见到的弗雷泽先生联系起来,还是在惊人的父子相见后才慢慢“拾起”了这些片段。
小说合理吗?还是美剧更合理呢?
我的观点:美剧的改编,更多是迎合了人类“认知进化”的需要。
(暴露年龄了)对比起来,我自己的记忆水平在同龄人中算是开化较早的,但我的记忆水平和威廉差距不大。
在我刚上小学的时候,有一位“好心的女士”来拜访我家,当时我家很穷,我妈妈让我叫她“姨娘”(就是“姨妈”的意思)。她送给了我一盒24色彩色水笔,还有一只封面画着女孩站在花瓣里划船的文具盒;两样礼物上都没有中文。我妈珍而重之,只许我们偶尔拿出来看看。我在二年级读了安徒生童话后,才猛然意识到文具盒上画的是拇指姑娘。一晃几十年,那两样东西的模样我仍记忆犹新,但完全不记得那位“姨娘”是谁。
半年前,开车陪着妈妈和我自己的“姨娘”(妈妈的亲妹妹)回老家看祖坟时,我提到了这件事。我妈完全忘记了水彩笔文具盒的事(真怪),但我说到大致年份以及称呼时,我妈和姨娘都十分肯定地告诉我,那是她们俩舅舅早年就出国的女儿,幼年时和她们很亲厚,曾经回过国一两次。
可见,小说中威廉的记忆是有依据的。
然而,大家可能都会常听到周围有人说“如今小孩儿比我们那时候聪明多了”。这句话并非主观臆断,是有科学依据的。如今的信息爆炸时代的孩子,大脑开发时间的确要提前了,记忆的保持方式自然也会不同。我时隔两年去美国,见到不过6岁的小侄子,他竟然能和我清晰地一起回忆“你还记不记得我小时候(他管4岁叫小时候)你带我去迪士尼,我们一起做船的事?”将心比心,我6岁时不会像他记得那么全面。
所以,美剧里的威廉也记得更多事了。我认为这是“与时俱进”的改编。
3. 美剧弱化了詹米寻找失散的契约奴狱友的过程。
当年和詹米一起被送往美洲的阿兹穆尔监狱的狱友,是詹米后来到美洲大陆寻找第一批弗雷泽山庄住户的目标。小说第四部里,他们看到那片心仪的土地;克莱尔担心詹米再回苏格兰寻找佃户而死在苏格兰(她在现代见过那块詹米的墓碑——其实是弗兰克设置的),詹米说,“你说的对,我不可能一个人办得成。不过,我不认为我需要回苏格兰才能找到我的定居者……我的人——和我一起在阿兹穆尔监狱坐过牢的人,他们已经在这里了。”
所以,詹米在弗雷泽山庄安居下来后,就派伙计四处去寻找狱友,并非是美剧中描述的那样,遇到抗规者的反对,还遇到一开始说NO的穆塔夫。
个人认为,这个改编第一是为了缩短美剧时长,第二是抹去了詹米墓碑的疑问。也算是理由吧。
但这让剧情缺少了力量感。小说第四部其实是一部充满力量的篇章,描述黑人的部分让我想起《汤姆叔叔的小屋》,描述定居者的篇章更充满艰险。美剧为此略去了很多艰辛的生活细节,比如詹米冬季外出狩猎,因为狱中留下的腰疾发作,只能在雪地里躺着,幸亏克莱尔赶到的艰险故事。当然更别提还有大量的早期定居生活的细节,苦中作乐的细节。美剧把那个林中木屋的生活拍摄得有点像是我们想象中的度假屋。个人感觉是比较遗憾的。
这么一拍,越发让男演员(山姆·修汉)像个冒充大龄的奶油小鲜肉,只会摆酷秀身材,看不出什么生活的沧桑了。
4. 戒指。
原著小说中,邦尼特抢走克莱尔的戒指,是抢走了弗兰克的那枚金戒指。另一枚戒指(原著小说写的是詹米为她做的银戒指)被她吞了下去。但美剧改成邦尼特抢走了美剧第一季詹米用旧钥匙打的铁戒指,后来让布丽安娜看见。
个人感觉这个改编有点诡异——很没有必要,而且反而不合理。邦尼特应该抢值钱的东西,那枚铁戒指有什么值钱的呢?
5. 约卡斯塔姨妈家的黑奴冲突。
原著小说中,身无分文的詹米刚刚投靠到约卡斯塔姨妈家后,两人之间带着麦肯齐家族特点的互相算计,还有亲情至上时的出面维护,以及遭遇的各种黑奴问题,写得非常细致。总之就是一句话,家庭亲族之间的关系远非如此看上去那么简单。但美剧里基本没有过多展现,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6. 布丽安娜在现代社会和罗杰的关系。
小说里布丽似乎没有美剧描写的那么“中二”,她和罗杰之间的交流是很多的。也有大量的书信往来。在现代社会里,在穿越这件事之外,两人的交流非常多,彼此也是无话不谈的朋友。但两人一开始都有的顾虑是:他们之间的情感是否是因为那个秘密才拴在一起的。美剧里几乎没有提到这一层顾虑,也许是为了迎合如今的口味吧。但我觉得小说里写得挺好的。
7. Bear Killer
小说里,詹米被印第安人叫做“猎熊人Bear Killer”。因为他杀死了一头真正的熊;而且是被几个印第安人追踪了很久的熊。但是在美剧里,变成詹米杀死了一个披着熊皮、被族人抛弃的印第安人。让我不由得产生“WTF,这该不会是为了省CG的特效费用,干脆让人扮演,就说是披熊皮的人吧?”
詹米是因为Bear Killer这个名号在印第安人中得到尊重的,要仅仅是杀了个人,应该没那么大效果吧?而且,詹米事后把熊送给了印第安人;印第安人为了感谢他,回赠给他了熊皮(克莱尔的取暖最爱),和用熊爪做的饰物。这个饰物,小伊恩留在莫霍克部落里,詹米留给了他作为护身符(上面有勇士罩着的意思);再后来又由小伊恩转赠给了威廉。算是情感的传承呢。没有了。真可惜。
8. 约翰大人
美剧里,男演员部分,个人感觉表演最好的就是约翰大人。演员的眼神嘴角都是戏,比男主要流畅得多。幸运的是,关于约翰大人的戏份改动得也很少。弗雷泽山庄相见那一场基本忠实原著;就是少了一点点:德国移民穆勒一家以为麻疹是印第安人传染时,带着族人要杀来,刚刚大病初愈的约翰大人坚持要陪着克莱尔在屋外一起应对,因为他会德语,而且他认为“不能躲在女人后面”。后面和布丽安娜在奔流种植园期间,约翰大人和布丽安娜订了婚(小说里更戏剧化),陪着布丽安娜去监狱探望邦尼特,被邦尼特的接应打伤,脑袋开瓢,后来还是克莱尔为他救治的。对了,小说里布丽安娜是凭借自己在现代社会里的经验,看到约翰大人的一些举止推测出他是同性恋的,而不是像美剧里那样直接目睹了活色生香的那一幕。我认为那完全是Starz付费电视台一贯“博眼球”的拍摄才改编的,汗。
——顺便说一句,小说里,詹米和克莱尔是在布丽安娜生产前赶回来的,克莱尔亲自为女儿接生的。小说里詹米光荣升级成外公,那部分描写惟妙惟肖,先前的愁苦一扫而空,“好吧,如果我不知道谁是孩子的父亲,至少我能确保孩子的外公是谁!”没有了这部分,也挺遗憾的。
9. 里奥加尔的见面。
小说里,布丽安娜穿越回去后,那是准备十分充分的,一路男装上路,骑着马去了拉里布洛赫,在那里自然是见到了詹妮和伊恩,以及她的一堆表亲;小说里还有大量布丽安娜听姑妈、姑父讲述父母的情节。关于里奥加尔,那是布丽安娜刚到拉里布洛赫,就遇上了来讨要生活费的里奥加尔;听到里奥加尔的辱骂,她当场揭穿了里奥加尔当年谋害母亲是女巫的故事,让一直蒙在鼓里的詹妮十分悔恨(小说里詹米也不知道里奥加尔谋害克莱尔的事;克莱尔一直没有说)。
美剧的这个改编,我觉得可能是因为出演詹妮的演员没有参演本季吧,直接就以“詹妮去接生不在家”为由搪塞过去了。反而增加了很多里奥加尔的戏份。我觉得美剧里从另一面描述里奥加尔作为一个生活不易的单亲母亲的生活,和小说里玛萨莉的口述挺一致的。个人感觉,这个改编算不得太突兀,而且也没改编主线故事,接受。
此外,还有很多细节,就不一一列举了。美剧里还增加了不少费格斯的戏份(第四部小说里费格斯出场很少),还有小伊恩的戏份,这也是美剧要保持卡司阵容的方式可以理解。
个人感觉,饰演女主克莱尔的凯特瑞娜·巴尔夫(Caitriona Balfe)比饰演男主詹米的山姆·修汉(Sam Heughan)的演技好很多。大C饰演年过50但倔强勇敢的克莱尔时让我觉得更真实一些。她和布丽安娜在一起时的母女关系很自然,特别喜欢布丽安娜对她讲述自己被强奸那一幕时大C作为母亲的情感流露,比女儿还要伤心,却更希望先安慰女儿的模样,很真实。相比之下,山姆·修汉就生硬多了,和布丽安娜在一起的表演总是很尴尬;脸上的表情总是那么几样,太刻意,典型的电视剧脸。小说里的詹米在和州长、姨妈打交道时明明是个老狐狸,在美剧里就像个勤务兵和姨妈的老情人。真遗憾啊。
当然啦,我这都是个人观点,不想毁灭大家心目中的小鲜肉形象;也许人家是按照导演要求继续嫩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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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原著的第四部,差不多对应的就是电视剧第四季。而这部名字,就叫做《秋日之鼓》。我想,这大概就是考验电视剧粉的重要季了。因为如果说前三季是惊心动魄的冒险与重逢,按照一般的“玛丽苏穿越剧”,在Claire和Jamie重逢的那一刻,这个故事就可以画上一个比较完美的句号了。可是《Outlander》的篇幅,是要贯穿一生的。
所以说,这一季非常考验电视剧粉的就是,主角已经不再盛年,两人都已经接近两鬓斑白的中老年了。登船时,克莱尔和詹米已经结婚24年。按照小说时间线推算,Claire应该是51岁,Jamie则是47岁。他们将要在新大陆艰难地开启新的人生。但是作为原著粉,看到下面几张图被拍出来,还是很感动的(原文:“当我的身体终结,我的灵魂仍然是你的。克莱尔——我用我在天之灵发誓,我不会离开你。”
阵阵微风吹起身边的栗子树叶,夏天的气味在我们四周升腾;松树、青草,草莓,被太阳晒暖的石头,还有清凉的河水,以及紧紧靠着我的他的身体的熏香。
“一切都不会消失,英国姑娘;只是换了一种形式。”
“你说的是热力学第一定律。”我擦了擦鼻子说。
“不,”他说,“我说的是信念。”)
Jamie 在来到了美国后,和Carie 决定留下来,也是为了离Briana“近”一点,当然,他们后面会再次团聚的,只是他们目前还不得而知。
目前只播到第一集,但是影响他们整个家族命运的反派斯蒂芬已经出现了。Jamie一时好心就了他,但是斯蒂芬是个没有道德观念的强盗,不仅造成了Jamie他们的经济损失,接下来还会给Briana带来很大伤害。。电视剧应该会按照原著拍,但是这部分我真的不太忍心看。虽然作者这样布局也是为了体现人生无常吧。第四季以后,主角一家的命运会更加错综复杂。然而,只要Jamie 和Claire还在并肩作战,一切都没那么可怕了。
So touching.
被戴绿帽,还帮人把孩子养大,最后居然突然就领盒饭了,绝对是此剧最惨,没有之一。感觉女主对Frank还是有感情的,如果是现实生活,应该会跟他再要个孩子,编剧这么编并不合情合理。当然,如果编剧认为Frank的祖先造了太多孽,所以Clair不可能再爱他,那就另当别论了。
感觉frank和克莱尔生活在一起20年完全是因为布丽安娜,当初克莱尔怀着孩子回到现代的时候就明确说想自己一个人生活,想离婚,但是frank坚持要在一起,我觉得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发现自己不育,无法生孩子,能有一个小孩儿是他毕生的愿望。小说里有提到frank一直有外遇,至少克莱尔就知道五六个不同的人,而比莉安娜也在frank钱包里发现别的女人给他的字条。我觉得事态发展到这样,都是必然的,面对毫无感情的克莱尔,frank很难不去找其他女人,而克莱尔心中有着jamie,而frank又跟黑杰克一模一样,真的也很难再爱上他。所以说,不能说谁背叛了谁。
女主是自愿穿越的吗?什么是找个不爱的女人?女主给过他选择,也做到了先讲明一切事故,一切选择全是frank自己能够控制的,但是这样的一个男人许下了承诺,却做不到下半身失控,在即存婚姻的状态下,还是老婆活生生在家庭的状态下,长期不归家,把一个小三带回家侮辱女主,谁更可耻?我瞧不起任何一个做小三的女人,尤其是明知道别人有家庭的情况!更瞧不起没有担当,谎话连篇的男人,把肉欲遮掩在“爱情”,请不要侮辱这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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