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这几天,决定了做爱德华•诺顿的影迷。 很多年以前看《搏击俱乐部》,那时候对诺顿没留下太深的印象,对那个电影的好感来源于它对物质社会的反思。而且那时候总把诺顿跟另一个演员混为一谈,那个演员叫约翰•库萨克。 豆瓣上有个人做诺顿的豆列,取名叫我们的爱人,这个名字太酷了。唉,很多人决定聚于他的门下,完全不必争风吃醋,反而是有了暗号一般,脸上暗挂浅笑。这情景想起某次去教堂,门口的教友那笑容,让我不自在,荒谬感何其强烈,世界这么大,仿佛我们握有真理的钥匙,这感觉我不喜欢。但是诺顿,大概一大票人都心甘情愿捧他为爱人。 我们因为这暗号,而内心踊动,这时节,想起诺顿的眼睛,温柔却神秘。 还是得原谅我的驽钝,很多年我都没能记住他的长相,甚至跟另一个演员混淆着。要知道诺顿可不是个一般人,他是个纽约人,耶鲁人,总是有自己的想法,连大卫•芬奇都拿他没办法。而芬奇,刚重看了《搏击俱乐部》,他是个多么酷的导演啊,就是这么酷的人都拿他没辙,拍摄中要听他的,可见诺顿绝不是省油的灯。 我决定归于我们的爱人的名下,大概是看了那部美版赌片,和马特•达蒙合演。达蒙也是个好演员,但是诺顿一出来,他完全没有了风采,这真是奇怪的事,好像能量场整个被诺顿给吸了去,达蒙在一边,有点白痴,而诺顿,活灵活现,一个神经兮兮的赌徒,不讲信用,却机灵极了,天生的老千,他出神入化,让整个屏幕都活了起来,活泼得就像一只跳蚤,没人敢忽视他的存在。 太酷了。 其实每一个诺顿的角色都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起这个字,而不是别的一个。 他笑起来的时候难以抗拒,那是因为他突然变成了一个甜蜜的孩子,眉毛浓密,眼神柔软,充满了柔情蜜意,这是在不同电影里唯一泄露他的地方。虽然他总是不停变身,可是一笑之下,就是诺顿,我们的爱人。他认真起来的时候也很迷人。 《第25街》觉得蛮像他本人,纽约人,衣着很有品位,他的镜头是腿开始,都极有型。他常穿黑皮衣,黑风衣,灰衬衫,笔挺,绝对的品味之选,他不选牌子,如果我没记错,但是他是一个纽约人,你知道所谓时尚这东西在他们的血液,简洁,低调,智识阶层,中产阶级。 这个电影里他一直很严肃,最有型的时候是对着镜子咒骂这个城市,那些人,他痛骂的时候,撕去了那层壳,虽然他力图作出憎恶,可是奇特的是眼神突然温柔,却奇异地焕发了活力,你发现这个平素不苟言笑的冷漠的纽约人,在咒骂这个城市的时候却难得表现了他的热爱。我只知道,没有人在憎恶的时候会好看,人们那时候是扭曲的,愤怒在那个时候令他们丑恶,不知道诺顿为什么与之相反。他擅长打破定律吗。那么我喜欢他。 总之诺顿最可爱的时候,总是不那么正常的时候。我们装作很可爱,很正派,想讨人喜欢,怕被人抛弃,可是诺顿呢,让那些非正常的人们焕发了光彩。 《搏击俱乐部》最可爱。他念台词的声音迷死人。诺顿很大的魅力来源于他的声音,有时代感,有巫术般的令人迷醉的魔力,感性。片子的吊诡之处在于,反社会的英雄却要装作不明白这一切,想回归规则。他装作他是个好人,也许是吧,失眠症令一个人面目全非,之后他装可爱,但是你就是愿意看他装可爱。一个焦虑的现代人。 他的身体随他调遣,是他的,又不是他的。看了一些之后这样想。《搏击俱乐部》里的自己打自己,《大买卖》里面装智障,假若要去演个“雨人”真是轻松。非常无赖,没有一点羞涩,去做这些变异的动作信手拈来,仿佛早跟他的躯体粘连,于是召之即来。演员这工作,有时就像幽灵上身。 看了《面纱》,却将一个古板男子的深情演得很好。我这弱智的女观众总是会为这样的男主角迷倒。谁跟他传绯闻来着,科特•柯本的遗孀,演弗里达的女演员,都是满个性的。演《面纱》的时候被人采访是否有火花,他这么说:“找女朋友没问题,我不缺女朋友。结婚的人不一样,我还没有遇到我的妻子。” 太酷了。对于诺顿我说不出别的什么,只这一个酷字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