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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荡子 The Libertine(2005)

浪荡子 The Libertine(2005)

又名: 不羁逃情(港) / 风流才子(台) / 浪子

导演: 劳伦斯·邓莫尔

编剧: Stephen Jeffreys

主演: 约翰尼·德普 萨曼莎·莫顿 约翰·马尔科维奇 裴淳华 理查德·柯伊尔 鲁伯特·弗兰德 凯利·蕾莉 杰克·达文波特

类型: 剧情 历史

制片国家/地区: 英国 澳大利亚

上映日期: 2005-11-18

片长: 114 分钟 IMDb: tt0375920 豆瓣评分:7.5 下载地址:迅雷下载

简介:

    故事发生在17世纪的英国,诗人约翰·威尔默特(约翰尼·德普 Johnny Depp 饰)以其满溢的才华和不羁的性格成为查尔斯二世(约翰·马尔科维奇 John Malkovich 饰)的宠臣。他古怪的行事风格遭人非议,还时常大写淫秽诗篇讽刺贵族的淫乱生活,他天生不羁蔑视社会伦理,结识了特立独行的女演员伊丽莎白·巴里(萨曼莎·莫顿 Samantha Morton 饰)坠入爱河,又和男演员道恩斯(鲁珀特·佛兰德 Rupert Friend 饰)发生暧昧关系。但长期纵欲和酗酒,加之触怒皇室被多次流放,过度燃烧了诗人的生命,他开始饱受失明、关节炎、臆想症的困扰,最终证实身患梅毒,在33岁时黯然逝去。

演员:



影评:

  1. Johnny Depp, John Malkovich 主演的电影The Libertine讲的是约翰 韦尔蒙特 英王查尔斯二世的罗切斯特第二伯爵。

    英语里至少有两个词和他密切相关,甚至于特指他或他这一类人。这两个词一个是Libertine,以他为首的十七世纪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组织。还有一个是rake,败家子。
    值得注意的是英文败家子一词由他而起,可以说他是欧洲败家子的始作俑者。当然还有一个词Cad可以用来形容他,意思是把姑娘肚子搞大的骗子。由这两个词你也可以大概猜到他老人家是什么样一个风格作派。举个例子,他因为大不敬被皇上流放到乡下后,给自己起了个假名叫班多大夫,专职妇女不孕症。而且据说“不是不成功的”,算是给cad这个词作了最好的注脚。
     
    罗切斯特伯爵有大才;聪明,脑子快,说话一针见血,恶毒无比。和所有聪明人一样,谁也不服,见一个灭一个。不管世俗道德,宗教信仰,随时能给皇上下不来台,整天酒不离手,嫖妓无数,男女通吃,热爱艺术,戏剧,整日写充满想象力的下流文字。老婆是用暴力抢来的贵妇人。他不但找了当时最著名的
    女演员当情妇,而且还是她的表演教师。
     
    这样一个人,真是男人都想作他,女人都想被他做。所有人都对他抱有巨大期望。老婆爱他,皇上把他当作政治上的左膀右臂,情妇的艺术生命归他所有,连他嫖的妓女都控制不住的爱上他。他干了什么呢?
     
    什么也没有。他老人家有如此大才,也没写一部和莎士比亚比肩的像样的剧本。除了一些下流诗以外没对文学做什么贡献。政治上他除了胡闹和跟皇上捣乱被到处流放以外没什么影响。家庭生活无非是整天把自己老婆气的半死。最后得了梅毒大疮,三期入脑,瞎了眼,烂掉了鼻子,死于33岁。完了。

    完了。
     
    这就是自由者这部电影讲的故事。一个有金钱地位的犬儒主义者,愤世嫉俗,能一眼看穿所有的把戏,为了活得真实,做个性情中人,把自己的一切才能资源统统浪费。浪费的惊心动魄,浪费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对于观众来说又是惋惜又是过瘾,此中滋味复杂。
     
    因为主题人物的类似,我不能不比较一下讲萨德侯爵的电影“鹅毛笔 The Quill”。萨德也以编造下流小说为乐,比起他来,流传下来的作品多出不少。但是在电影最后,俨然成了言论自由的捍卫者。作为电影来说主题更强,似乎有了升华,但是以刻画下流胚子王八蛋没头没脑反对一切的自由者角色而论,似乎又不够真实了。
  2. 寻找很久以后,
    下完,
    又等待很久以后,
    终于,鼓起勇气看了。

    只看了一遍,
    还没有完全明白这部电影。
    也许,
    再多看几遍也是不明白的。

    因为,它是真实的。
    因为,Johnny Depp。

    这样一个故事,
    看完让人深深吐一口气,
    太沉重。

    当片尾,昏暗中Johnny Depp一遍遍地问着:
    do you like me now?
    do you like me now?
    do you like me now?
    do you like me…now…

    然后,渐渐隐去,
    光亮的高脚杯,
    神经质的手指,
    小指上的戒指,
    白色的灯笼袖……
    忧伤的女高音,
    忧伤的钢琴声……

    鼻子酸酸的。

    一部太棒的作品。

    我说过,Johnny Depp是一个有魅力的男人,
    一个奇男子,
    世上不会再有第二个。
    在Johnny Depp面前,
    Jude Law,Orlando Bloom甚至Bred Pitt绝美的容颜
    都是苍白的。
    因为,
    他们的眼睛还是自己的,
    他们只是用一张自己的脸去演另一个人的脸。
    而Johnny Depp
    是用自己的灵魂,用眼睛,用身体,
    去把自己看做另一个人,
    他就是那个人。
    哦,本不该拿这些人和他比的。
    他的一举手,他的一投足,
    他的一个眼神,甚至他的每一根发丝。
    他已退去Johnny Depp。

    你看不见他脸上的伤痕累累,
    剪刀手,
    过分夸张的白的脸,
    狂躁的性格,
    一事无成,
    或者,被梅毒红斑摧残的几乎认不出的脸,
    任何任何。
    他再怎么,
    依旧是那个用眼睛,
    不同的眼神,说话,表达自己的人,
    男人。

    不用多说,他的电影只有看了才知道。
    不用狂热,他的魅力永远都无法比拟
  3.     妻子的好处在于,当你身患梅毒满脸疮疤的时候,她仍然可以安然的躺在你身边,回忆十八岁那年你追求她的情景,然后你在她眼前闭上双眼。你终于没机会反省,你应该相伴她身旁一世,不让她有那么多的泪水,而不是等下辈子。
        但是对于这样的男人,你能以人夫的标准为要求么?
        他的才情,他的癫狂,注定他是一个这样的男人。她们爱他迷醉精致的脸,爱他狂热的吻,爱他迷乱的把手伸向女子下部然后放入嘴里的淫荡。
        所以他们看不透他,极度痛苦的快乐。
        他也看不透自己,以为自己能把握住那些肉欲横流,以为自己除了性失却了爱的力量。
        而他最迷人的,却是那种索要温存,索要酒精的孩子气,蛮横的天真。
        而那个安详清瘦的女子捧着他满是刺目红斑的脸亲吻时,我忍不住哭了。

        很久以前,你对我说,我适合做一个妻子。
        可是你却不是我的浪荡子。我知道你不是。我知道你会在死亡之前安稳的生活。你会偶尔饭后回家的路上散步时牵着我的手说这多么像是婚后的生活。
        只是我确定,到最后那个女子一定不是我。我们相遇得太早。在你还没安定的时候,而我也只能默默吞噬这种苦楚和遗憾。我太爱你。
        多么合适的结尾。
        我突然想到你爱听的浪子乐队,the libertines,那首road to ruin


    the libertines - road to ruin

    how can we make you understand
    all you can be is given in your hand
    oh you won't need money

    trust in me, take me by the hand
    oh give us a chip
    dreams are strewn across the sand
    you won't need money

    well, all the bent-back pedderlars the jugglers and fools
    they're driving me crazy i'm climbing the walls
    so show me the way, the way to my stool
    coz i'm so sick, so sick of it all
    but when the penny drops

    trust in me, take me by the hand
    oh don't cash in your chips, just yet,
    they're strewn across the sand
    oh you won't need you won't money

    well, all the bent-back pedderlars the jugglers and fools
    they're driving me crazy, it's no good at all
    so show me the way, the way to my stool
    coz i'm so sick, so sick of it all
    but when the penny drops
  4.    又名《浪荡子》或《浪子》。
        类传记题材,主人公是17世纪英国复辟王朝时期的传奇人物约翰·威尔默特,14岁便取得了牛津文学硕士,由于父亲曾经庇护过落难时的查理二世,因而被后者视为朋友。不过,彼时的英国,正处于文艺复兴后最奢华糜烂的年代,他浸淫其中,终日徘徊在酒馆、妓院、剧场、宫廷之间,却难以抑制现实与内心剧烈冲突产生的痛苦。所以,一面,行为放荡、纵酒胡闹、讲露骨笑话、写淫秽诗篇;另一面,又时常以诗、剧嘲讽所谓贵族与宫廷生活的荒唐。无法自律,触怒国王,多次被流放,仅活了33岁。
        电影是以他再次被查理二世召回宫廷开始的。国王,既希望他成为自己时代的骄傲,就像伊丽莎白的莎士比亚;又希望他成为真正的御用文人、宫廷的代言,在议院里慷慨陈词缴杀敌手。可是,威尔默特太有思想了,束缚不住自己那颗自由、激进却又厌倦现世的心。
        威尔默特遇到了一个女人,伊丽莎白·巴里。在众人眼里,她是一位失败的演员,在他眼里,却是触动内心的天使。她的自然主义的表演风格,在他的引导与支持下,被更多的人接受。然而,她对生活的追求也是自然主义的,所以,与威尔默特的感情,始终处于剪不断理还乱的状态。
        在查理二世招待外国使节的活动中,威尔默特编导了一出纵情并荒诞的歌剧。之后,主动放弃贵族的身份,走入民间。他认识了一个男人,无名的俊美的演员,引发了仿佛同性恋的感情。
        受梅毒戕害的威尔默特已经面部溃烂、满身脓疮,可是,却依旧揣着对世俗的冷嘲热讽。他出现在查尔斯二世的聚会上,脸上敷着白粉,鼻子扣着怪罩,嘴唇涂得猩红,如同撒旦,面对沉溺在奢靡生活中的贵族,做了最高亢、恐怖的“忏悔”。
        他死了。两次。先是在巴里的剧中,后是在妻子的怀里。
        威尔默特的故事,很容易令人联想到写了《索多玛120天》的萨德以及神秘的诗人兰波——都是些特立独行的“怪物”。诸多的专业影评,都在抨击剧情架构、服装置景、导演摄影的“滥”,却无一例外地将强尼·戴普捧到云端。显然,他当得起。看着文艺的威尔默特,你绝不会想到商业的杰克船长,尽管,他们同样夺目。
        喜欢片中的某些台词。
        比如,威尔默特自嘲为晓得族谱的公猴子后,又说妻子是“一只华而不实的母猴子,为笼子的华丽而沾沾自喜。”比如,巴里对威尔默特说:“你可以花1英磅买我的春宵,但你不会,你想征服我……当男人不再注意女人的外表,而转向心灵时,那男人便完了。”比如,威尔默特随口说出的“我是黄金时代的嫉世者”、“不喜欢你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愚蠢,一种是嫉妒,5年之后,愚蠢的人会喜欢你,嫉妒的人永远不会”、“生命中所有的尝试都是要付出代价的”等等,非常契合他诗人的身份。
        开篇与结尾的对白,在强尼·戴普的诠释下熠熠生辉。尤其是最后一句——Well,Do you like me now? 女fans们大概没有不说“Yes,I do”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