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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煞星 All That Money Can Buy(1941)

黑夜煞星 All That Money Can Buy(1941)

又名: 魔鬼与丹尼尔·韦伯斯特 / The Devil and Daniel Webster / A Certain Mr. Scratch

导演: 威廉·迪亚特尔

编剧: 丹·托西罗 斯蒂芬·文森特·贝内特

主演: 爱德华·阿诺德 沃尔特·休斯顿 简·达威尔 西蒙妮·西蒙 吉恩·洛克哈特

类型: 剧情 喜剧 惊悚 历史

制片国家/地区: 美国

上映日期: 1941-10-29

片长: 107 分钟 IMDb: tt0033532 豆瓣评分:6.8 下载地址:迅雷下载

简介:

    A down-on-his-luck farmer makes a deal with the devil for seven years of prosperity. When Mr. Scratch comes to collect, orator and hero of the common man Daniel Webster comes to the rescue. Based on the short story by Stephen Vincent Benet. Also known as "All That Money Can Buy."

演员:



影评:

  1. 这部电影几年前就看过了,今天突然记起,就来说说吧。 影片开头是一个旅客模样的人在路上翻看他的笔记本,找到一个名字:杰贝兹·斯通,27岁,已婚,没有孩子,没有存款。镜头接着转向杰贝兹·斯通家里。他这一天倒霉透了,小猪摔断了腿,为还欠高利货者史蒂文斯的到期债务,他只好用小牛和一袋种子抵数,但在捉牛时妻子玛丽摔伤了,种子也撒在了泥浆里。杰贝兹恼火透了,冲口喊道:“真叫人想把灵魂卖给魔鬼……我哪怕有两分钱……”话音刚落,他手里就攥着两分钱了,那个旅客模样的人同时出现,自称“斯克拉奇先生”,变出一堆金钱,引诱杰贝兹与他签下七年合同。他保证杰贝兹七年里成为新汉普郡最富有的人,而七年后杰贝兹的灵魂则归他所有。斯克拉奇先生花言巧语地说:“灵魂什么都不是,看不见,摸不着。”杰贝兹答应了,刺破手指在契约上滴血签名。      第二天,杰贝兹还上了史蒂文斯的钱。还买了一大堆东西。这天,著名国会议员丹尼尔·韦伯斯特来到这个镇上,由于他在国会中为农民仗义执言而受到热烈欢迎。杰贝兹与妻子玛丽跟他认识了。      夏天遇到冰雹,因为有魔鬼保护,别家统统遭了灾,唯独杰贝兹没事,获得大丰收。但他为此心中不安,感到做错了事,想砍掉刻下契约的树,却无论如何砍不动。斯克拉奇先生出现,再次打消他的疑虑。从此杰贝兹完全变了,变成了跟高利贷者史蒂文斯一样冷酷无情、贪婪盘剥的人,为此发了大财。      就在他儿子出生那天,来了一位不速之客给他当保姆——一个自称“从山那边来的”妖娆女子贝尔,实则是斯克拉奇先生派来的。从此杰贝兹与她打得火热,跟母亲与妻子都疏远了。妻子玛丽为此找到韦伯斯特,请求他帮助自己,挽救杰贝兹。      杰贝兹建起一座豪宅,遍邀朋友,然而却一个人也没来,大家都恨透了他。贝尔却叫来一大帮“从山那边来的”孤魂野鬼大吃大喝。玛丽与韦伯斯特来了,杰贝兹听不进韦伯斯特的良言相劝,把他们全都赶走了。史蒂文斯也是来宾之一,在狂舞中倒地而死,变成一只小飞蛾落在杰贝兹的袖子上,嘤声叫他救救自己。原来史蒂文斯也是把灵魂卖给魔鬼的人。斯克拉奇先生出现了,包起飞蛾,并笑嘻嘻地说:如果杰贝兹死了,直接就可以放进内衣口袋里。      杰贝兹大梦初醒,但在此夜七年之期即满。斯克拉奇先生提出用杰贝兹儿子来交换他的生命,杰贝兹断然拒绝,骑马拼命飞驰赶上了韦伯斯特与妻子玛丽。韦伯斯特慨然答应说,为了救他愿与一万个魔鬼作战。      他们回到当初订立契约的谷仓,斯克拉奇先生已在那里了。韦伯斯特向他挑战,称他说灵魂没有意义是对杰贝兹的欺骗,契约无效,并要求公开审判此案,他愿作杰贝兹的辩护律师,若失败连他的灵魂也归魔鬼所有。斯克拉奇一跺脚,唤来一个大陪审团——全是美国历史上的叛徒、杀人犯、恶棍。案由是斯克拉奇诉杰贝兹违约。韦伯斯特处于绝对的劣势,斯克拉奇则得意洋洋。但韦伯斯特终于以其雄辩打动了大陪审团:他们把灵魂卖给魔鬼,也是受到欺骗。灵魂的意义就在于自由,没有灵魂也就没有自由。如果他们再有一次机会,就会感到灵魂的意义。陪审团判决韦伯斯特与杰贝兹胜诉。斯克拉奇只好溜走了。      影片最后的结局意味深长:斯克拉奇在路上又掏出小本查找人名,一会儿后脸上露出笑容,用手指向镜头,即观众。这就向观众提出了一个问题:你会不会把灵魂卖给魔鬼? 影片在内容上可以说是一个寓言。故事来源于欧洲自中世纪以来就广泛流传的民间传说:将灵魂出卖给魔鬼以换取荣华富贵。在班尼特之前最著名的当属浮士德的故事,还有巴尔扎克的短篇小说《忏悔的梅莫特》等等。这个故事原型之所以流传广泛,是因为寓意深刻,揭示的是人性中最深刻的矛盾冲突:灵与肉。   从基督教出现以来,灵与肉的冲突就成为西方文学中的永恒题材。福音书里耶稣经受撒旦三大试探,第一项试探就是被带到旷野禁食40天。撒旦说:你若真是上帝的儿子,上帝必不会让你饿死。耶稣说:人活着,不光靠面包。意即人活着还得有信仰,有精神追求,生命的意义不在于物质欲望的满足。   韦伯斯特在“法庭”上为杰贝兹的辩护,阐明灵魂的意义及其与自由的关系,这种说教一般来说是违反文学创作的惯例的,然而在影片里却丝毫不让人觉得枯燥生厌,相反却具有一种强大的震撼力。这是因为他的辩护紧扣剧情,打中了陪审团的要害,合情合理。   的确,正如中国话所说:魔由心生。魔鬼只存在于人的心中。人如果没有灵魂——这里应做广义理解,不是迷信意义上的灵魂,而是人的精神追求——人就如同行尸走肉,人也就失去了存在的自由。   影片对矛盾冲突的处理尤为精彩。杰贝兹把灵魂卖给魔鬼,白纸黑字的契约,铁证如山。观众在观看过程中一直想知道的就是他怎样才能得救?这个扣怎样才能解开?对非西方观众来说,这个谜尤其难解,也许会以为韦伯斯特到哪去学几招魔法,跟魔鬼硬对硬地干。没想到作者巧妙地设想了“法庭审判”的解决方法,既出人意料又合情合理。 对中国人而言,这部影片让我们生动领略了美国的法律文化,你看,连魔鬼做坏事也遵循法律程序,败诉后也乖乖地服从陪审团的裁决。这在我们中国人简直难以理解,魔鬼凭其强大的魔力,把灵魂直接抢走不就得了?还费恁多事!?这就是思维习惯、文化传统的不同。对于美国(及整个西方)文化来说,合法契约高于一切。      影片在形式上是很传统的,即线性叙事结构,没有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各种各样让人眼花缭乱的花招,诸如时空跳跃、意识流,视角变换等等,然而却并不因此而减弱其艺术魅力。这让人不得不再次思考艺术的真正本质是什么!

  2. 看见封面上写着,1941可以跟《Citizen Kane》一样震惊影坛的片,经不住诱惑,所以买了、看了,觉得说教的意味很浓,简直是美国清教徒的传教影片,既有美国的光荣梦,又有宗教的克己隐忍,真是有青春期的美国味。技巧倒也还行,有些无视点镜头用的比较诡异,然人和场景都有一种被注视的感觉。结尾处魔鬼直视镜头朝人笑的镜头,可能就是他震惊影坛的原因吧。

    说来也巧,看完这个片不久,开始看新京报评出来的《娱乐至死》,第四章中评述美国印刷术时代的思想文化,提到当时的演讲文化,就提到了这个Daniel Webster和这部电影改编而自的“著名短篇小说”。这么一想,反而真是,不同的媒介反映着不同的世界观,形成不同的认识论。在印刷术时代的美国,“伟大的美国人民”因为文字而理性、严肃,所以他们竟然相信,凭借一个律师、一个政客滔滔不绝的话语,可以打动臭名昭著的坏蛋,最终从魔鬼手中解救原本清白的灵魂。换到现在,Webster斯匹尔伯格就该取代Webster,成为拯救世界的良知了吧。也或许,在现在,这个世界因为视觉的泛滥,因为一切坚固的东西都已经崩溃,而陷入了群魔乱舞的时代,魔鬼不魔鬼的已经无所谓,重要的是魔鬼之间的规则了。

    所以,看一个“清新”的美国青春期的片子,仅仅看到萌芽的美国梦,看到宗教的隐忍,是我的见识浅薄。这样一个片子,还是电视主导的视觉时代,对于书籍主导的印刷术时代的祭奠,或许我们已经无法再接受Webster的长篇大论了,我们开始追寻《公民凯恩》那样片断化的表达,追寻镜头越过花园围墙越过窗户带来的视觉快感,追求一个最终还是无意义的世界;或许我们也无法形成印刷术传播的严肃理性的思想,而是在报纸、电视一样的杂志以及铺天盖地的广告中迷失;或许我们无法在享受静静阅读的芬芳,但至少要允许,在影像中,在电影史一个残破的被人遗忘的角落里,还残留着一些对过去的幻觉和记忆,还有整个人类青春期的奋发和梦想。
  3.   其实从这部电影来看美国人的世界观其实是很有意思的.Jabez是被魔鬼逼成他的奴隶的.(因为在这之前,他总是不停的遭遇厄运).但就像Jabez的妻子所说,她们可以过贫穷的日子,只要每一个家庭成员觉得幸福就可以了.这就是美国人最基本的家庭观.当Jabez成为一个有钱人之后,也就是被魔鬼蛊惑之后,他成了一个像葛郎台先生一样清算每一个铜板,成了一个把他当年的农民兄弟逼成一个个穷光蛋的的吝啬鬼,也成了一个被万众痛骂的的人物.这就是美国人的人生观(宗教观)就像圣经里所写:"一个有钱人要进天堂,就像把一头牛穿进针眼里那么难."(虽然美国实质上确实是资本家的天堂.)
      我们再来看电影结尾的法庭戏,其实,这部电影如果除掉这段法庭戏就只能算做平淡的电影.这主要源于导演在这之前运用电影表现手法的不适当.(或者说是稚嫩),使导演对于电影前面大段内容的演绎流于说教和肤浅,甚至有着几分滑稽.
      美国人确实很乐于和善于拍摄法庭戏,美国电影中有许多经典的法庭戏.(太多了,我都不想举例子了).但我相信许多观众对这场精彩的法庭戏并不待见,我想这主要是源于中国人对西方人对于法律精神的态度,(或者更明确的说是对契约精神)的不理解.在我们这些东方人的眼中,强大的魔鬼根本不屑于和我们这些普通人类谈什么法律,他碾死我们,就像碾死一只蚂蚁,但在美国人眼中,强大如魔鬼也应该遵守法律精神(契约精神).我还是举个例子吧,<魔鬼代言人>中的撒旦Al Pacino就扶植自己的儿子Keanu Reeves做成功的律师.也就是说,魔鬼要在人间和上帝争夺控制世界的支配权也要运用法律这个武器.
      法庭戏的精彩,部分来源于美国法庭戏中总是运用的很成功的主角开始被对方所制,但最后总是能扭转乾坤的戏码.
      当然更精彩的部分来源于Daniel Webster 的辩护词,那些关于美国,关于自由,关于人类的灵魂的辩护词.但矛盾又来了,在现实主义者占绝大多数的中国,我们就会觉得这些台词很做作.最后再举个例子,最新一季的<英雄>里那个总是把拯救世界的重担搭在自己身上的日本胖子,为了挽救自己小情人的性命,回到过去,偷了一件衣服,正好被衣服主人的儿子抓个正着,胖子辩解说:"这是为了爱."孩子说:"你骗人,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爱这种东西"看,这就是理想主义者和现实主义者的区别.
      所以你喜欢这部电影与否,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了
  4. 这个故事 对于中国人来说,没什么吸引力吧。
    就是个浮士德式 的故事,给个还行就是看它有些年头的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