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成年女性遭遇性骚扰甚至性侵犯时,总会有不少人对其进行受害者谴责,比如“谁叫你半夜一个人在外面瞎晃?”“谁叫你穿得这么暴露?”
而当一个未成年女孩遭遇性侵犯时,你可能会第一反应是很同情女孩,会站在女孩这边去谴责施暴者。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在大约10年前的英国一个小镇Rochdale,有三个13-15岁的女孩多次被几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性性侵,但报警后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甚至被警察和律师称为“骗子”……
而这还只是冰山一角,事实上当地社区里有超过一百多个未成年女性都遭遇了同一帮中年男性的诱奸,而且持续了许多年。
2017年英国BBC推出的这部纪实剧集《三个女孩》(Three Girls)就是基于真实故事而拍摄的三集迷你剧。短短三集,观看的过程让人时而难受,时而愤怒,时而绝望。
“为什么不反抗?
为什么要继续?”
故事的三个主人公名叫Holly,Amber,Ruby。她们都来自相似的家庭:经济条件不太好,亲子关系较差,而她们又处于叛逆的青春期,渴望在同龄人中找到归属感,又希望得到来自成人世界的认可,最讨厌的就是大人们的管教。
因此,她们逃离了不自由的家庭,找到了社区的一个能让她们得到免费食物饮料、玩乐场所、最重要的是自由的地方——一家中东烤肉餐厅。餐厅的老板Daddy为这些女孩提供免费食物,让她们尽情在里面玩耍、释放自我、无拘无束,迅速捕获了女孩们的欢心和信任。
但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不久店主就露出了真面目,他要求和女孩们发生性关系来偿还这些免费食物,并且威胁她们如果说出去就会杀了她们,一次又一次的暴力强迫下,女孩们屈服了。
而后来,事情更加一发不可收拾,女孩们被转卖给了更多的巴基斯坦裔中年男人,甚至由男人们来挑选自己想要哪个女孩,看中了就要带回房间去。而女孩们中的领队是Amber,她会给那些男人们寻找更多年轻的白人女孩,以此换回少得可怜的一点钱。
看到这里,或许有不少人会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这些女孩们都这么傻?为什么要乖乖听话不反抗呢?为什么不向家人或者报警求助?难道她们真的心甘情愿去卖淫吗?
但当我们设身处地想想这些女孩们的处境时,我们不难找到这一切看似毫无合理的行为背后的缘由。
首先,她们都与自己的家庭关系不好,因为家人对她们没有真正的关心,只是粗暴地管教,她们无法信任家人,甚至Holly是和家里人闹翻了离家出走后才遭遇的一系列诱奸。再加上正值青春期的女孩们对于性仍处于觉得很羞耻的阶段,被强奸这样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也根本不敢去告诉家人。
其次,确实有女孩报过警,那就是Holly,但事实上根本没有用,警察的每一句询问,都是在质疑Holly是否撒谎,甚至当得知14岁的Holly在这之前就有过性行为时还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眼神并且想了解更多(她以前的性经历和这次的被强奸有个毛线关系?!)。
那几个巴基斯坦裔男子被警察抓走后,没过几天就被保释出来了,他们出来后第一时间就来找报警的Holly,不断威胁她。因此女孩们再也不敢报警了,怕男人们报复自己,最重要的是,报警根本没用。
但最最重要的是,这些年仅十几岁的女孩们根本就毫无能力反抗那些中年男性的控制、威胁和暴力,女孩被他们牢牢地控制住了,她们的内心只有恐惧,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完全不平等的权力关系让受害女孩们觉得只要在这个小镇上就逃不出他们的手掌心。
因此女孩们并不是傻,也不是不懂得反抗报警,而是她们实在太年轻,根本反抗不了,而值得信任的家庭和警察却一次次地让她们失望,所以只能被迫继续等待那些男人的下一次召唤。
因为她们不是完美受害者,
所以她们是自找的?
只有一位名叫Sara的社工一直在帮助这些女孩,希望有关部门能严肃处理这些事情。然而,她却遭遇了一系列由于社会偏见导致的阻力。
Sara是社区的性健康社工,在给社区的年轻人做性教育、派发安全套的同时,她能敏感地觉察到这些年轻人的异样。她发现了这些女孩们在做的事,她收集了所有的证据,详细列出了每一个施暴者的居住地址、车牌号、名字,整理了无数的材料递交给有关部门,然而她得到的回应却是:
“我们知道这些事,但不好处理,女孩们生活一团糟,我们去店里的时候她们根本不愿跟我们走,她们想留在那。”
“除非是家庭内部发生虐待,否则社会福利部是无法介入的。”
“她们就是整天在街头混、不务正业的那些不正经女孩,这都是她们自愿选择的生活方式。”
但实际上呢,她们被人灌醉、强迫发生各种不安全的性行为、被人拍下裸露的视频传到网上,随时都有怀孕和感染性传播疾病的可能,甚至无法回忆起经历了什么,她们根本没有能力反抗这一切。
但这些权力部门都指责她们活该,自己选择了不检点的生活方式,没法怪别人。
甚至当Holly怀孕了,有个社工来到她家里,但她并不是来帮助Holly的,而是关心她肚子里的孩子,她对Holly的父母说Holly是一个妓女,还说如果这个孩子的母亲是这样一个生活不检点的人,那么孩子一出生就该被送往福利院,不能让孩子跟着这样的母亲长大。
但是这个社工却忘记了:Holly自己还是个15岁的孩子啊!
而女孩们的领队Amber更是直接被警察逮捕,因为她涉嫌组织卖淫。警察们问她:“你是老鸨吗?你是不是把女孩们带去卖淫然后赚钱?“
但她其实也只是受害者中可怜的一个,在暴力的威胁下,恐惧的她只能帮助男人寻找一个又一个猎物,但分到的也只是少得可怜的封口费而已。
有些人认为当地政府之所以释放那些巴基斯坦裔的男子,是因为涉及种族的敏感议题,害怕引起社区的种族冲突。或许这也是部分原因,但在我看来,更大的原因在于:在他们的眼里,这群姑娘们都是“不完美的受害者”。
她们喜欢在街上游荡、不回家、喜欢喝酒、热爱和陌生人搭讪,看起来就是一群小太妹,而且她们都不是处女。
因此,Holly沾满DNA的内裤不被作为证据采纳,Amber的证词不能作为呈堂证供。因为陪审团只愿意相信那些外表看起来纯洁的女孩。只有“完美的”、“符合要求的”、“陪审团有好感的”受害者才算得上是受害者,而“有缺陷的”、“有污点的”受害者则仅仅是咎由自取。为了破案,甚至可以将受害者作为可抛弃的棋子随意操纵。
因为你没有被陌生人在黑暗的小巷子里的强奸,因为你不是家教良好、洁身自好的乖乖女,因为你没有因为被强奸而寻死觅活,因为你被强奸时甚至都没有大声反抗,因为你不是完美的受害者,所以你被强奸就是活该。
女孩们不知道被强奸只是个开始,随之而来的还有无数周围人包括原本应该提供保护和帮助、伸张正义的权力机关的嘲笑、鄙夷、贬低、怀疑、无视,这些让她们放弃了求助,放弃了伸张正义,甚至两个女孩都生下了强奸犯的孩子,就这样继续生活下去,试图忘掉那段记忆。
但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完美受害者”,对受害者进行挑剔、谴责就是助长施暴者的气焰。这种社会偏见让更多人在遭遇侵害时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如何让施暴者得到惩罚,而是下意识地在反思自己、谴责自己:是不是我哪里做错了所以他们才会找上我?
而施暴者在挑选受害者时也会倾向于挑选那些不完美的受害者,因为这些不完美受害者才会在事后不敢告诉别人,因为她们知道自己身上也有问题。
根本不存在“未成年卖淫”,
只有“儿童性虐待”
当那些权力机构一个一口“未成年卖淫”时,社工Sara大声地反对说:“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未成年卖淫,只有儿童性虐待!”
是的,“未成年卖淫”这个词听上去好像当事人是自愿的、为了获取金钱而卖出自己的身体,当然,自愿的成年性工作者不应该受到社会歧视。但当这些人是未成年人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因为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之间的性行为并不平等,就算是在两情相悦的情况下,成年人也不应该和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更别说是在被强迫的情况下了。
这让我想到国内前几年才废除的引起多年争议的“嫖宿幼女罪”,这听上去似乎是对嫖客的罪名,然而却定位受害者为自愿的性工作者,多少年来都成为诱奸幼女的遮羞布,通过各方的不断努力,我们国家终于已经废除了这个罪名。
正义的迟到
让人心寒
这个案子中数百名未成年人遭受的性虐待和性剥削直到多年之后才被重视起来,但此时女孩们已经对权力机关彻底失望,根本不想出来作证。终于在社工和一位伸张正义的女警察的不断努力下,女孩们最终勇敢站出来讲述了他们遭遇的一切,也获得了陪审团的同情,对涉案的几个巴基斯坦裔男人进行了定罪。
正义被伸张了,事情却没有结束。没有一个警员因2008年调查失职而遭到惩处。只有后来的女警官一人心存愧疚辞去警察职务,并于此后致力于为无助的诱奸案受害者提供帮助。而前后数年为此事奔波呼号的Sara在此案结案后被禁止参与处理相关的案件,然后被裁员。
正如导演所说:“这是一部让人不想观看的剧,但是它一定要被展示给世人。”在全世界范围内还有许多的类似受害者在等待正义的降临,希望正义不要再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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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小镇上一群【未成年】女孩被少数族裔的男人强奸、虐待多年,这些女孩有一个共同点:缺乏家庭关怀,缺乏社会关注,也就是缺爱。犯罪者便利用她们的心理漏洞,用免费食物、酒、大麻、演唱会等物质,加上适当言语关怀来诱奸这些女孩。女孩隐约觉得自己受伤害,又觉得终于被人“关爱”,一直默默承受着。导致悲剧多次发生。
它改编自真实事件,2008-2011年间英国罗奇代尔确确实实孕育了这片罪恶。
电视剧把视角缩小到其中三个女孩,三个受害者。一个叫霍莉,一个叫安波尔,一个叫露比。
我想谈谈露比。
露比的母亲跟前来调查的人说:“她仍然把那些人渣当作朋友,如果在街上看见他们,她会跟他们打招呼。”露比自己说:“我不觉得那是痛苦,那是我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露比的态度和那些因为感到羞耻而沉默的受害者天差地别,她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受害者。她认为那是爱情。这种情感到底算什么?这是斯德哥尔摩吗?这是虐恋吗?
先前我一直以为虐恋就是SM,SM就是五十度灰那样通过伤害肉体得到快感的性行为。李银河的《虐恋亚文化》中说到:所谓痛感有两个内涵,其一是肉体痛苦(如鞭打导致的痛感),其二是精神的痛苦(如统治与服从关系中的羞辱所导致的痛苦感觉)。/ 受虐倾向有两种主要形式:一种是性受虐倾向;另一种是社会受虐倾向。二者的共同点在于,它们都寻求疼痛和折磨;不同之处在于,性受虐倾向包含着有意识地在性兴奋中寻求快乐和满足感,社会受虐倾向则没有这一目标,在此类行为中也不一定会获得性快感。 受虐性格会将受苦受难延至终身。
社会受虐倾向往往表现为激怒周围的人,致使人们用很坏的态度对待他们,以保证他们受到剥削和成为牺牲品,这种行为的原因既有童年期得不到爱,也有过多对爱的渴求。最后,受虐者得到这样一个公式:被惩罚即是被爱。
我前几天去读书分享会,有一个人问作者马家辉,在他的小说《龙头凤尾》里男主角童年被叔叔性侵,他老婆童年也遭遇父亲性侵,但是后来男主角竟然变成同性恋,老婆成了性瘾者,联想最近很热门的林奕含事件,马家辉有怎样的看法。(这其实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文艺作品里的三观和现实中的三观,注定不能以统一标准评判。)
提问者问的支支吾吾,马家辉答的支支吾吾。他没有侧重受害者的羞耻心和痛苦,反倒写了受害者的解放和快乐。这是放到现实社会很难被接受很难被理解的。
所以马家辉讲了一个事情,香港被日本占领时,不少英国人成了日本人的囚徒,其中有一个英国法官。这个故事是法官的后代讲给马家辉的。法官一直不敢跟别人讲,别人觉得他在集中营一定过得特别痛苦,其实那段时间是他过的最快乐的。每天不用工作,还有一群日本人进囚房跟他搞。
《龙头凤尾》的男主角小时候还没有男女情爱的意识,早早被叔叔侵犯,按常人理解他成年后应该厌恶死的男性,他却意识觉醒般,成了同性恋。类似的还有《霸王别姬》里的小蝶衣。第一次被迫性经历的影响太巨大了,甚至能扭曲一个人的性取向和性爱观。 他们一生受阴影驱使。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我没有看,但同样提到了“诱奸”,同样少女以为这种“诱奸”是爱的某种形式。
这些都是虐恋吗?不是。
人或许都有或多或少的受虐倾向,还有专门以女性为调查对象的研究发现,10%至15%的女性的性幻想是有受虐倾向的。但是虐恋第一个最重要的共同特征是:参与者是自愿的。这就是真正的暴力及其施暴者、受害者与虐恋关系的根本区别所在。受虐者仅仅在幻想中将虐恋关系想象为非自愿的、被胁迫的,他们并不愿真正陷入这种关系中。幻想中被强奸,和现实中被强奸,是受虐者和受害者的极大区别。
露比、《龙头凤尾》的男主角、还有林奕含房思琪,受害时却以为快乐。施暴者会以“对方明明很享受”“如果她不享受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给我睡”“她是爱我的”为借口指责受害人,她们的默许和容忍也是旁观者无法理解的事情。但只要对方最初在非自愿情况下受到伤害,就不是虐恋,你就是在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