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New

威利·宾汉的消失 The Disappearance of Willie Bingham(2015)

威利·宾汉的消失 The Disappearance of Willie Bingham(2015)

又名: 肢解死刑犯

导演: Matthew Richards

编剧: Michael L. Fawcett Matthew Richards

主演: 莉亚·范登堡 Gabriel Carrubba Albert Goikhman Raymond Thomas Kevin Dee Gregory J. Fryer Tim Ferris Julia Farrell

类型: 剧情 恐怖 短片 犯罪

制片国家/地区: 澳大利亚

上映日期: 2015-08-07(澳大利亚)

片长: 12分钟 IMDb: tt4321306 豆瓣评分:7.5 下载地址:迅雷下载

简介:

    Willie Bingham is the first man to undergo a radical new justice program under the State's revised stance on capital crime.

演员:



影评:

  1. 聊聊。短片给出了同态复仇的一种可能性,不是道德说教、考验谁的怜悯,或探讨死刑存废,因此一些义愤也许会驴唇不对马嘴,如“圣母万一你是受害人看你还会不会同情……”式的质问,像流弹乱窜,飞蚊一样杠上了、魇住了观影体验。想象一支拉满力的箭矢射出,它错过靶子,狠狠插入了草堆,不免可爱。

    时下通常的死刑(药剂注射,喂枪子)里,国家机器干净利落、力求无痛地代为剥夺生命权,在手段上执行一视同仁的人道速死安排,动机不单单是杀人偿命这样的粗略。

    而这里讲述的同态复仇,是严格的字面义,我分尸你,你(或亲人代为)肢解我,我强奸你,你(或亲人代为)强奸,不,阉割我,诸类,“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在这,是脆玲玲的牙和白眼珠子。这本质的差异既然存在,死刑便不能与之相提并论。

    片中向我们演示了从略低直到无限(或者说人为定夺限度)的身体刑。现实中,有高于罪行的身体刑大行其道,像石刑,你绿了我,我也不绿回去,给半截埋土不动弹,从四面八方声讨石砸,又像小偷伸兜的手给揪住,道路上下聚拢来打残。同时,有低于罪行的身体刑。如今天呼声奇大的化学阉割,藉激素作用,降低意愿,抑制性冲动,这似乎远轻于罪责,或说是种徒刑外的防范性辅助性惩治乃至干预措施,直观上是一种善法良方,不能算什么酷刑,如此,它只在有限地区被审慎地用于娈童犯人,还因人道、人权、相关医疗技术的成熟性、不同的社会观点(如对诱因复杂的犯罪无差别下药可能适得其反)等原因,不乏质疑声与推广阻碍。

    同态复仇源起是天然的,根植在人类最直觉、最朴素的关于权—责—利的公平思维里。同态复仇作为一种解决方案,走过原始社会的荒原,自然地纳入习惯法,到奴隶时代,法律成文期间将它确凿立下。后经千年淘洗,今天普遍认为同态复仇在法的精神辩证、判罚的定夺与执行上都十分的棘手。同态复仇极难确保和控制罪刑相当,不谈血亲处刑(即片中所示情形)几乎必然会是无限上升的处刑,即便交由国家把握,颁布理论援例以照施,其内在原则对于现代社会治理逻辑的挑战,也恐将滋生教化的流弊,甚至不负责地推断,可能酿成私刑泛滥。一言蔽之,落后于时,妨害文明,故大体为种种现代刑罚所取缔。

    周遭有对重肉刑持欢迎与不欢迎态度的朋友,其实不应辩论,人们或许关心一条突破传统的道路会将司法体系领向黑暗还是曙光,而一种十分古老、毫不新鲜,可遍览全球,除了在几个旮旯外都被废除的、缺乏可再生土壤的办法,为它去针尖对麦芒,就是徒劳无益,一地鸡毛。

    设想未来治理规则的剧本在讽喻类短片里比较常见,不过本片的假设最好停留在抚慰人心层面,其对于落地生根、改造现实来说,是神话级的、营养有限的。架构冲突用力是没问题的,可以刺激到看法相左者的神经,触动对峙两方撕咬,可惜短片展现的深度,没能胜过取材的话题程度,制作的乖张与高质量难画等号。作为敏感题材,温和地给观点去涩,不一定不好(想到《狩猎》)。

    图一乐来说,主人公在对宰割无能为力的境遇下,历经了自我嗔恨、纾解直到木然,一路上荒诞体验,像是做校园警示教材,原是喜剧情节,出现在这里和主题相形产生别扭的回苦,这很好。

    敲到离题了。希望朋友们不会误钻牛角尖,坏了兴致。

  2. 我给这个短片打五星,因为他很好的引发了所有人的思考,虽然思考的内容角度大不一样。首先,故事是荒诞的,我们都知道在现代文明社会中,不可能有这样的刑罚被写入法律。但是不排除某些未开化的部落里,或者黑社会组织会这么干。

    本片引发思考是,对犯罪的惩罚应该以什么为度?该不该惩罚犯罪行为?当然应该,否则就是对善良守法公民的伤害。但是该用什么形式惩罚,每人心中的答案大相径庭。在B站看片时,弹幕中很多说怜悯罪犯的人是圣母婊。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真正怜悯故事中杀人分尸的罪犯。我感觉短片给我带来震撼和不适的并不是罪犯后来的惨状,而是受害者的父亲。受害人家属,是唯一有权利对罪犯实施刑罚的人,那个悲痛的父亲一次次的使用权力、监督行刑,事后签字确认。每次他出现在镜头中都是不同的状态,开始两个女儿陪伴,到后来孑然一身。开始面无表情,到最后憔悴不堪。开始平静地签字,到最后仓皇逃离。我相信,整个故事过程中,除了罪犯本人,这个父亲应该是受伤最大的人。他并未因罪犯受到越来越惨痛的惩罚而逐渐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反而陷得更深了。每次对罪犯实施一次刑罚,都是一次对伤痛的反刍回忆。提醒自己曾经发生在爱女身上的不幸遭遇。这究竟是对罪犯的惩罚,还是对家属的惩罚呢?如果是我,我会希望一次性对罪犯实施惩罚,然后这一页悲伤恐怖的记忆随着女儿的离开而淡化。毕竟生活还要继续,还有两个女儿要成长。留在我们记忆中的应该是女儿曾经的美丽笑容,而不是最后惨死的血腥画面。虽然这非常难,但总要试着去做,而不是与愿望背道而驰,每隔几个月拿出伤痛来咀嚼回忆。

    仇恨是一种可怕的情绪,没有人从仇恨中获益,恨与被恨一定双输。人被伤害得越深,又无力摆脱这个情绪时,越想把同样的感受施予加害人,这就是报复。但报复完毕,又会发现其实自己并没有获得解脱,失去的美好事物一样也没回来,于是会施加更多的伤害给对方,用欣赏对方的痛苦来抵消一点儿自己的痛。作为善良的普通人一旦陷入了报仇的循环,很难出来了。你想对加害者施加同样的伤害以获得解脱,你必须先具有和加害者一样的残忍内心。说白了,就是你变得和他一样的邪恶,才能品尝享受那最终胜利带来的快感。但是,这对受害人来讲,算是一种补偿吗?

    说句题外话,电影某种程度就是一剂春药。通过看电影纾解情绪的人,在生活中一定有各种压力。当你对某种类型片有格外的兴趣或者不适,要适当警醒你的内心,重新审视生活工作中的压力。喜欢看正义复仇故事的人,可能正遭遇不公却无力改变。 看到肢解罪犯而欣喜雀跃,深感过瘾解恨的人,你有没有想过,如果让你来设计这个情节,你还有没有更“过瘾解恨”的方式?比如肢解罪犯时干脆别打麻药,天天破坏伤口不许痊愈,然后不等伤愈就来下一轮……反正都用恶法重典了,还在乎再恶再重一些?但到什么程度是终极?是不是当某一刻,你突然发现自己居然也这么残忍,甚至超过罪犯残忍度的时候,才会打住。人性的恶千万不要去发掘,只要给你机会,你会发现自己有无尽的潜力,把恶发挥到极致。

    我不认同人之初性本善。作为生物,生存都是第一需求,只要存在生存竞争,就会本能地利己排他。但在很多生物之间(不止限于人类)都有利他行为,因为利他可以使群体合作得以发生,完成个体无法完成的事情。所以,无论表面利己还是利他,说到底都是利己。利他是更复杂更高层次的利己,虽无法直观看到,却通过整体收益的提升,最终回报到每个个体。这是生存法则使然,每个人不一定自知,但整体社会按照这个法则进化。每一次社会规范的改变,内在推动力也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平均个体利益。所以,人从本能的利己,到感性的悲悯,再到理性的利他,从个体而言是成长,从群体而言是进化。人类社会的发展,推动人必然从恶向善演进,这不是什么神迹,而是效率最大化的内在逻辑。恶性犯罪作为反社会力量自然在任何社会形态都该受到打击惩罚,但是怎样的惩罚力度才能保证在已发生损失的情况下不扩大损失呢?显然过度以暴制暴不是最优解。

  3. 这个视频是要给大家看看以暴制暴是什么样的,可令我惊讶的是,评论区有这么多人赞成这样的体系,他们觉得觉得那XX那么可怜,就应该用十倍百倍的折磨回去,不然就是没同情心,什么,你同情罪犯?真是圣母。

    这事跟同情不同情***关系都没有。

    首先,以暴制暴对制止犯罪没有用,古今中外严酷的刑罚还少了吗?花样不要太多吧,可罪恶何时停止过?

    第二,法律不是个人复仇的工具,法律的意义在于保护弱者,防止人再作恶。任何人不应该因任何名义利用法律“主持正义”。

    第三,朴素的、“他伤害了我我就要十倍还回去”的想法是幼稚且危险的,危险性在于这种行为会造成连锁反应,扩大伤害,且对已经造成的伤害于事无补(正如视频中那个爸爸并没有因施暴得到安慰和解脱反而越来越颓废)。

    人都有动物性的一面(想要复仇的愤怒)但更有社会性的一面(理性的依靠法律制裁),任由动物性的思维主导行为,这样的人叫原始人。

  4. 来,我们先来看一个还在审的命案:
     

             这只是馒头老妖提到的众多残忍命案之一,这也不过人类犯罪历史长河里一粒小沙子。
             庆幸的是,这个命案抓到了凶手,还有太多太多再也无法破获的悬案,还有太多太多远比这个残暴变态千百倍的案子。

             曾经,我是一个反对死刑的人,在那时十几岁的我看来,任何人任何机构,都没有权利剥夺另一个人鲜活的生命,即使这个人是个十恶不赦的混蛋。
             天真!
             随着时间的推移,个人的成长,对人性和这个世界有了更多面更立体的了解,一些观念逐渐发生变化。
            当然,毫无疑问,目前的观念往后还是存在改变的可能性。
            但是!现在的我依然想说,即使会被冠以冷血无情、心理变态、道德沦丧、本性凶恶、阴暗冷漠等等等等标签,怎么办,我依然觉得,这样以牙还牙的刑罚方式非常到位!
            是的!现在的我赞同死刑,赞同杀人偿命的理论。
            不要去怪酒精怪药品,不要去怨社会怨他人,自身的苦难并不能成为伤害他人的借口,犯罪就是犯罪,恶就是恶,没有借口!
            人应该有仁慈悲悯之心,是的,这话没错,可如果这份善良用在了错误的地方,是不是就成了另一种形式的恶。
            当我们与活着的魔鬼谈道德谈人权的时候,谁又与死去的亡魂谈生命谈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