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编自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书店》的同名电影,几乎原样复刻了原著,将一个貌似波澜不惊的小小书店自开张至关闭的过程,拍得真挚感人且气象万千。这位与另一位大作家同名的英国女作家,动笔、成名甚晚,却不妨碍她在小说领域自成一体,其作品文字沉静哀婉,尤其早期作品均带有一定自传色彩,这本《书店》亦是。
这个名为哈堡的小镇地处海边,气候潮湿,捕鱼业是支柱型产业,时代背景被设置在1959年,陈腐、保守、偏见的风气是主流,亦可折射当时的英国社会。和世界上任何一个小镇一样,哈堡拥有其自身的生态系统,阶层的固化与对立早已“天然”形成,每个人都按部就班地演绎着自己的角色。忙于生计的普通民众显然无暇顾及精神层面的提升,诸如“不读书的现实生活对我来说够了”这般言论显然是大部分人的心声;上流社会则忙于政治活动的策划与拉拢,其中以将军的妻子——加马特夫人为典型,斯泰德庄园成为小镇的议事中心和显贵集中之地。而一位守寡多年的女子弗洛伦丝,某日突然兴起开书店的愿望,并以一己之力与律师、银行家、镇上权贵展开不卑不亢的斗争,虽达成心愿,然而终究难敌众方对峙势力,黯然关店离乡。
原著中有老屋“敲门鬼”的设置,更能凸显小镇的一成不变比幽灵的作祟更可怕,人心中黑暗的力量以一种无形的、缓慢的、损耗的方式,慢慢吞噬一颗拥有梦想的灵魂,硬生生地碾压弗洛伦丝的生存条件,直至她无处可逃,影片以徐缓基调描摹小镇居民的关系网。
当弗洛伦丝开书店的消息传出,明显触动到加马特夫人原本将老屋改造成所谓“艺术中心”的利益,于是先以邀请弗洛伦丝参加庄园聚会为拉拢手段,失败之后又动用各方力量围攻书店,镇上居民在半围观半情愿的状态下纷纷成为帮凶——律师的拖延与不作为怀有对女性的歧视、对书店这一行业本身的不看好;银行家则带着狡猾的眼神,等待书店倒闭的一天;伪装成朋友的诺斯先生,以书店助理的方式潜入,暗中使手段让书店经营急转直下;加马特夫人的侄子利用行政职位编纂法律,“证明”老屋被使用的非合法性;原本的鱼店被另辟为新书店,以形成竞争。结尾处在众人的凝视目光下,目送努力抗争的弗洛伦丝离开。人性中的自私与黑暗,并无大开大合的戏剧化表现,反倒是在阴霾的天空下,显得异常平静,尽显英式的内敛克制,暗流涌动间的千丝万缕,表象无波下的百舸争流。
如果说普通民众对女性开书店存有偏见与误解,那么拥有话语权的上层阶级则端着傲慢的姿态,誓将“不入流”扼杀,先前闲置的破旧老屋无人问津,现今成了香饽饽,一介布衣怎敢染指文化事业?加马特夫人显然无法容忍区区寡妇不受调配。另外,弗洛伦丝最忠实的支持者——布朗蒂希先生对加马特夫人的向来无视(从未被邀请到霍特庄园喝茶),也让她暗地里怒火中烧,这些都在布朗蒂希先生屈尊拜访时有所流露,加马特夫人的傲慢与虚荣不仅断送了书店,也让与世无争的布朗蒂希先生成为本片最悲剧、最心碎的角色。在冠冕堂皇的优雅借口下,永远是权势的倾斜与利益的本质在驱动。
“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生命而永久珍藏,书是必需品。”弗洛伦丝对书籍的热爱,在影片中多有描绘。静夜阅读,光影流淌,这美妙的时分让她捱过孤独的艰难,并能时时回温与丈夫共读的美好,这是曾经幸福的证明,也是她独立自强的标识。她也深信“在书店里,人永远不会孤独。”正是秉承这样的信念,她才有勇气挑战彼时世俗的眼光。
恰恰正是这份勇气,让弗洛伦丝在恶劣的生存环境里结实了两位忠实的朋友。一位是在众人谣言中被妖魔化的布朗蒂希先生,他不问世事,深居简出,但却给予弗洛伦丝最有力、最真诚的支持——成为书店第一位顾客,提供书店购书建议,并在书店最危难时及时声援。这个沉默的绅士,显然能欣赏到坚韧作为一种美德赋予女性独有的美感,也对弗洛伦丝始终坚持的阅读品味赞赏不已,于是这段情谊在书籍往来中逐渐酝酿、生成。原著中将两人的关系处理成惺惺相惜的知己,影片中却有隐隐情愫暗生,略显多余,毕竟他们更偏重于精神上的互慕与珍惜,不掺其他情感的欣赏更珍贵。
布朗蒂希先生对《洛丽塔》的认可,是影片的分水岭,不仅进一步巩固两人的羁绊,也挑战小镇保守的风气,书店更成为众矢之的。纳博科夫这本书问世至今,始终充满争议,小镇的反应可谓是一个缩影。
另一位朋友则是前来打工的小女孩克里斯蒂,虽然并不热爱阅读,但以她小小年纪,竟也能深谙弗洛伦丝的优点,两个年龄相差甚大的女性在这件小小的书店里,用忘年的友谊温暖了阴冷潮湿的老屋。关于克里斯蒂,她以两件惊人之举进入弗洛伦丝的生命年谱——火烧老屋,以及结尾才揭晓的故事叙述者。与原著常见上帝视角不同的是,电影采用的是旁白介入,于是在甫一开场,观众就会产生疑问:“这位叙述者是谁?为何如此熟悉女主角?”原来正是“继承”书店精神的克里斯蒂,在若干年后她继续圆着当年的梦想,少时的美梦终于成真,这也正是读书给予我们的不息力量。
影片结尾打出致敬约翰·伯格的字幕,令人落泪——“我一读书,就丧失了所有时间感。”她虽离开,然而阅读永不落幕,于是所有的失去都拥有了意义。
因为对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原著小说的喜欢,所以此次上影节非常执着于这部电影的求票。整体看下来,有点失望,这种失望不是来自于电影本身,就电影本身而言是一部还不错的电影,失望来自于偏离。这种偏离可能来源于两个女性创作者的都很强大的自我,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有自己的写作风格,而伊莎贝尔科塞特也有其自身电影风格。
对于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文风的喜欢让我对电影的偏离很失望。依稀记得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结束自己的学院生涯六十岁左右才开始写小说,又是英国人,其文字之节制,文风之隽永,绝非样子货。最后总难免囿于繁琐的我所以喜欢其人其文风,大概是深知自己作为一个读者的观望根本无法抵达这种简洁之径。
伊莎贝尔科塞特在电影叙事上也是简洁的,然而相比小说,竟然会显得十分维多利亚,但小说所讲述的不是一个简爱式的或者奥斯丁式的故事。小说中偏执的要开一家书店的中年女人,没有艾米莉莫蒂默漂亮的脚踝,没有好看的毛衣开衫完美搭配不过火的筒裙,没有明显涉及情爱的男子的出现,没有一个在书店浪漫邂逅的爱人丈夫,她甚至都不懂书。
这样的一个女人在给新书上架的时候,因为看到扉页上写着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精魂凝结而成的宝血而出于对“精魂”、“血”的常识,把其归类于宗教与家庭医药图书。然而,在一家书店都现实经营上,她一个老农民式的精耕细作去维系它,并坦然面对这种精耕细作的产出可能并不那么好都事实。这个女人,可能根本读不懂《洛丽塔》的,也不会意识到在小镇里上架《洛丽塔》所引起的氛围的。
很久以来,对文学作品改变成影视作品的失望即来源于如此:画面和影像总是会加上滤镜,不愿面对文字里的残酷:那真的不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在小镇上开了一家书店然后全世界与其为敌可以让谁在人格上挟以自重的故事,那只是一个普通甚至庸常女人的偏执而已。而庸常的偏执比美丽的偏执更让我觉得动人,更能感觉到有所谓的类似于生活的韧性的东西,不是只有美丽才可以坚持的,坚持也未必都是美丽的,这两者之间也许根本就没有关系。
开一家书店真的不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一定要让人谈论理想主义都事情,如果非要这样谈论,也许只是某种程度上对于书籍对于知识所怀有的表演性。每当看到那些关于书店的理想主义的寄托,我都会想起这样一个庸常的女人及她的偏执。
2018年第21届上海国际电影节,展映电影达500部左右,却依然不能满足影迷的需求。6月9日上午8点,电影节开始在网上预售电影票,只几秒钟,刚刚获得戛纳大奖的日本电影《小偷家族》的票子,就被一抢而空。
不要说《小偷家族》了,我自忖,像《碟中谍》这样的热门展映片,也抢不到,所以,就去关注那些从片名到创作者在此地都不那么耳熟能详的电影,比如,英国、西班牙、德国合作拍摄的电影《书店》。
故事发生在1959年的英国小镇哈堡。
一见钟情的丈夫在二战中离开了她,弗萝伦丝孤独地生活在小镇上。寂寞难耐时,她就捧一本书坐到海边,直到夕阳西下。
对婚姻一往情深的布朗迪希先生,失婚以后一个人躲在小镇上自己的庄园霍尔特屋里,听凭小镇居民编排他妻子的去向,一味地沉浸在阅读中。
很多人会觉得,《书店》的故事走向是这样的:坐在海边读着一本本有意思又有意义的书籍,开一家书店的念头在弗萝伦丝的脑子里油然而生。书店开张以后,弗萝伦丝与婚姻失败而幽闭自己的布朗迪希先生之间有了联系,以书为媒,孤男寡女的心中重燃爱情之火,两个幸福的人儿白天共同经营小镇上多少年来唯一的一家书店,晚上则一起回到霍尔特屋,死寂了很长时间的霍尔特屋,从此充满欢声笑语。
电影里,等到弗萝伦丝将镇上的老屋变成一家书店后,的确以书为媒搭讪上了从不与小镇居民搭话的布朗迪希先生。以为布朗迪希先生早已读过勃朗特三姐妹的小说,弗萝伦丝才推荐了雷·布拉德伯里的《华氏451度》,但这不妨碍极不喜欢勃朗特三姐妹作品的布朗迪希先生认定,弗萝伦丝是个有着不寻常文学品位的书店经营者。
雷·布拉德伯里是一位什么样的作家,能一本书就赢得几乎读遍英国文学作品的布朗迪希先生,顺便也加重了弗萝伦丝在布朗迪希先生心中的分量?雷·布拉德伯里是当代科幻小说大师,1953年出版的小说《华氏451度》是他的代表作。在这本被文学界评论为反乌托邦的小说里,雷·布拉德伯里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盖伊·蒙泰戈是一名消防队员,负责焚烧违禁书籍。在从事这项工作的10多年里,看着书一页一页地烧成灰烬,盖伊·蒙泰戈从中得到了乐趣。有一天,盖伊·蒙泰戈遇到了一个17岁的女孩,通过女孩他又认识了这样一群人,他们都有惊人的记忆力,能把读完就烧掉的书深深地记在心里。与这群特别的人相处久了,盖伊·蒙泰戈感悟道,他们“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像是跑完了一段长路,经过漫长的寻觅,见过美好的事物被焚毁,如今已垂垂老矣,聚在一起等待曲终人散,灯枯油尽。他们并不肯定自己脑中所记载的一切,能使未来每一个日出发出更纯净的光辉,他们对此并无把握。但他们确知,那些书储存在他们平静的眼眸之后,完好无缺地等待着将来某一天,那些手指干净或肮脏的读者再来翻动”。雷·布拉德伯里通过《华氏451度》的主角盖伊·蒙泰戈说出的这一段话,犹如微暗之火,在1959年由弗萝伦丝传递给了嗜书如命的布朗迪希先生,又在半个多世纪以后,通过一部电影《书店》传递给了我们,尤其发人深省。
我们所处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是一个不再有盖伊·蒙泰戈这样的消防队员、出版物铺天盖地的时代,也是缺乏17岁小女孩与她的同道者的年代。电影《书店》是根据英国当代女作家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发表于1974年的同名小说改编的,作家虚构的英国小镇哈堡以及小镇上居民对书籍的态度,灵感会不会源自她的感慨?1970年代的英国人远不如他们的祖辈对书籍那么痴迷了!如是,假如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还活着,会更加失望,电影上映的2017年,人们与阅读的关系,渐行渐远。
是为了与弗萝伦丝的老屋书店相互辉映吗?就电影的表现手法而言,《书店》显得有些陈旧,就这么平铺直叙地讲了一个书店从开张到被小镇的乌合之众毁弃的故事,就连那个可能让观众怦然心动的爱情桥段,也只肯让其露出端倪就胎死腹中。这部冠之以“书店”的电影,究竟想让观众看到什么?
它想让观众看到书籍——也许,说文学更加恰切——能给予一个人的精神力量。只是,这部丝毫不在意会曲高和寡的电影,会如此忠实地跟着原著亦步亦趋,在不那么通俗、流行的《华氏451度》以后,又选择了更为高级的纳博科夫的《洛丽塔》来主张文学的价值。
因为《华氏451度》被布朗迪希先生赏识从而得以荣幸地走进霍尔特屋的弗萝伦丝,邀请布朗迪希先生帮助她判断能否在她的小书店里摆上250本《洛丽塔》,电影看到此处,我的心替弗萝伦丝提到了嗓子眼。
俄裔美国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长篇小说《洛丽塔》,首版于1955年,甫一出版就因其内容的惊世骇俗而成为文学界的热门话题。半个多世纪以后,尤其通过一部中文译名为《一树梨花压海棠》的电影,更多中文读者知道世界文学史上有着这样一部杰出的重要的小说后,我们说到《洛丽塔》,就像小说那著名的第一句话“洛-丽-塔;舌尖得由上腭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总叫人欲言又止。1959年,弗萝伦丝要将在美国刚刚解禁的小说推广到闭塞的、势利的小镇,就算有阅读达人布朗迪希先生的强烈推荐又如何?照样没有等到手指干净或肮脏的读者来翻阅。
一本本码放在老屋书店橱窗里和书架上的《洛丽塔》,没有等到小镇上的人来翻阅。书店,也在贵妇加玛特太太的权力运作下,不得不关张。小说也好,电影也好,《书店》的结尾非常悲戚:孤身一人的弗萝伦丝克服重重障碍开出来的小书店,没有了;与布朗迪希先生互生的好感刚刚开始有了爱情的苗头就因为布朗迪希先生的意外死亡而终止了。
英国、西班牙和德国的电影人选择2017年拍摄一个写于1974年、反映1959年英国小镇书店的故事,是不是在哀叹,一个等不到手指干净或者肮脏的读者来翻阅《洛丽塔》的时代,来临了?并非杞人忧天,不过,这世界从来没有丢失过暖意。瞧,那个叫克里斯汀·吉平的小姑娘!就因为做了数月弗萝伦丝的助手,这个声称不会喜欢书籍的女孩,在弗萝伦丝不得不舍弃书店离小镇而去时,依照从书本里学到的正义感用那只取暖炉引火将已归属加玛特太太的书店烧毁。至于让长大成人的克里斯汀成为一家书店的主人,是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和电影《书店》的创作人员相信,像《华氏451度》和《洛丽塔》这样的经典,终有一天能等来手指干净或者肮脏的读者,你看,不喜欢书籍的克里斯汀,不也与书籍为伍了吗?
假如没有跟随电影看过一遍弗萝伦丝为书店做过的努力,恐怕很少有人会相信,《华氏451度》和《洛丽塔》这样有些艰涩的经典,还能等来习惯划屏速读的新读者。可是,几乎满座的电影放映厅里,没有人在银幕上缓缓升起创作人员字幕时抽身而去,而在灯光亮起的刹那,如海浪般响起的掌声,让我们相信,文学永在——一年又一年,我们在上海国际电影节看到了什么?看到了《书店》这样的电影以及感受到了被《书店》这样的电影催醒的诗意。
越是风景如画的地方越是距离文明遥远。这里的文明可以理解为多样化的选择。《书店》的故事就发生在就连石头,就连一张床都可以在油画里不显得突兀的地方,那里的文明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女主角卖书的动机很朴素:怀念亡夫为她每个夜晚读诗的时光。然后又遇见了一个非常干练的小姑娘。当她觉得那些中年油腻男人乱翻明信片却什么都不买是书店日常,小姑娘还两手叉腰做气呼呼状。
看书的人都会有一种美好的幻想,打开书,就是一个和现实世界毫无关系的世界,那里会有狄更斯,那里一个你认识的人都不会有。打开书的确会有这样的魔法,但你毕竟会合上书。
一座破落空置五年的旧屋,因为书店的关系重新回到小镇人的视野。优雅的加玛特夫人希望把这所修葺一新的房子让出来开办一个艺术中心,作为回报主要是她纡尊降贵来亲自通知这件事。正当她喜笑颜开地准备夸奖弗萝伦丝·格林懂事的时候,竟然遭到了拒绝。
这小镇上的人倒也不一定非得做点什么。但是如果想做的事情竟然因为一个寡妇变得停滞不前,那么事情本身就会迅速补满重要等级。甚至动用了关系颁布了法律。天罗地网,不想剧透。一个城在对付一个人,当然,这个城有一个例外。
人生至少有一个例外,就是从自己出生之后就丢失的那个另一半。
布朗迪希先生是一个厌倦了勃朗特姐妹(我真的很伤心这点)的隐居者,但他并非对尘世一无所知。他甚至精通法律上的那些阴谋诡计,这使得他避免了损失数百亩沼泽地,农田和两个磨坊。
这样一个对世界完全丧失信心(这个世界竟然还编造了妻子已经离世的谎言)的人,在这个世界被遗忘的角落里,重新开始和这个世界有了联系。
因为这个世界有了一个书店。
我们大概总有和这个世界相互嫌弃的瞬间,我们不得不和这个世界保持联系,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我们觉得已经不存在的那个人出现了。
布朗迪希先生关于理解是这么说的:理解会让思想变得懒散。然后在这段话之后,他这样倾吐衷肠:
【您让我相信,又一次相信,一些我本以为已经遗忘的东西】
所有的话真的被听到的时候,差不多类似行星穿梭大气层坠落到地面的残骸。这个男人已经坠落了无数次,无数年,这样一个勇敢的女性又让他看见了人类和诸神以及动物所共有的美德。
他为了这个女人结束与世隔绝的生活。因为他痛惜自己“多么希望可以在生命中的其他时刻遇见您”。
这个有些刻薄,冷漠,把那么多书都付之一炬的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遇见一个用美德打动他的女人。他无以为报,他走出自己的老房子,他把自己和老房子一起付之一炬。
电影的结尾,大火与大火遥相呼应。
我记得《白衣女人》的开头是这样的:
【这篇故事里说的是:一个妇女的耐性能坚持到什么程度,一个男子的决心能达到什么目的。】
就本片而言,一个妇女的耐性足以坚持到这个世界将她完全吞噬。而一个男人的决心可以达到把自己的世界毁灭掉,和这个女人并肩作战。
这不是爱情吗?这不是爱情还能是什么。
他们甚至没有接吻,他们的拥抱也不是那么浸透情欲,但他们知道,哪怕这个世界的力量无法抵挡,在这个世界将他们吞噬之前。
他们相遇了。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