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后,和老妈一起看了央六的电影《看车人的七月》。 剧情并不复杂:家庭离异的看车人杜红军,想与美丽的花店店主小宋结婚。家具也买了,照片也照了,欢天喜地时,迎头一棒:小宋前夫刘三(这厮贵姓犯笨笨名讳,sigh,下文简称前夫)从监狱里出来了,反悔了当初的离婚协议。于是,老范的悲惨生活开始了:抢妻、抄家、砸车,眼瞅着辛辛苦苦挣下的微薄家业就要被恶霸式的“前夫”折腾得难以为继了,在炎热漫长的7月里,痛苦与希望交织,爱与恨碰撞。老实人杜红军(想想看,范伟叔叔演的,能不老实么)受尽窝囊气,终于在儿子的十六岁生日那天抄起了板砖,一口恶气出过,自己也进了监狱。(剧情简介部分内容摘自世纪环球在线网,呵呵) 以前曾听说中国解放后就没有了真正的悲剧,近几年看过的几部电影,《卡拉是条狗》和《看车人的七月》似乎有些颠覆这想法。不过笨笨静心想想,《看车人的七月》和自《安提戈涅》流传下来的“造化弄人”型悲剧还是有所不同,如果说悲剧体现了弱小的个人惨遭强大的命运作弄,那么看车人的悲剧则自始至终与自己的行为有关,多少有些“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意味。 看车人老杜身处的胡同,应该算是典型的“熟人社会”,有着与社会主义法制并不尽相同的道德标准和价值取向。法律以及与之搭配的警察、监狱都是“陌生人社会”的产物。由于两种社会有着不同的规矩、不同的行事方式,加之我国正处于转型的过程中,因此两种社会之间的冲突屡见不鲜,如秋菊的故事。但是,秋菊的困惑是由于她顽固地坚持熟人社会中的行事准则,无意之中引入了“陌生人社会”的介入,因此造成了规则的冲突,而老杜的悲剧则是由于他同时触犯了两个社会中的行事准则,因此先后遭到了来自两个社会的报复——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无意的,也是无辜的。 首先,从熟人社会的角度看,老杜千不该万不该和小宋结婚。且不说小宋和前夫的婚没有离利索,就算离得天荒地老海枯石烂,老杜也无法在熟人社会的语境中洗清自己——为啥小宋急着离婚?老杜如何举证证明小宋离婚在前,自己介入在后?瓜田李下,谁能说得清?而从其后的剧情发展看,熟人社会的潜规则无疑对双方都起着制约作用,老杜在交往中一直处于低人一头的地位,“前夫”从监狱出来也不断地找他的麻烦——无论是之前的“剁手威胁”还是嗣后的多次暴力攻击,直到车场破坏,都可视作来自“熟人社会”的对破坏潜规则行为的制裁。 然而,熟人社会的潜规则并不是法治社会的行事依据,老妈观影期间就不断困惑:“他为什么不报警呢?”诚然,“前夫”的报复措施已经涉嫌违法,至少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可以受到强制机关制裁的。但是,老实人老杜没有报警,也许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他一直对于在“熟人社会”的框架内解决问题抱有幻想;另一方面,从功利主义的角度考虑,强制机关的制裁终究威力有限,制裁解除后,问题还是要回到熟人社会的框架内解决,届时如果矛盾激化,发生了严重后果,公力救济终究只能带来“迟来的正义”,无法挽回已有的损失。 那么,即使是这效力有限的“公力救济”,在电影中也并没能对作恶多端的“前夫”加以制裁,唯一的作用也许就是剧终将老杜绳之以法。老实人不得好报固然令人扼腕,但是应该看到,这个下场完全是由于老杜自己侵犯了“陌生人社会”的刑法规则所造成的,与他在熟人社会中的表现并无关系。 侵犯熟人社会的规则,使老杜日日面临着暴力攻击和武力威胁,侵犯陌生人社会的规则,使老杜最终遭到了国家暴力机关的惩罚。然而,我们仍然认为老杜是个“可怜人”,是个“老实人倒霉”的典型,究其原因,与剧作者、导演在电影中的叙事方法不无关系。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看待整个故事,感情指向也许不尽相同。 试想,如果我们改用熟人社会的语境,讨论两个概念:赌博,离婚。 “前夫”因为赌博而锒铛入狱,这是个十分值得注意的细节。与强奸、杀人不同,单纯的赌博大概算是刑法上的“法定犯”而非“自然犯”——换个时空条件(比如在拉斯韦加斯或者澳门特区),也许这种行为就不会构成犯罪。在“前夫”自己的心中,同时也许在许多人的心中,过度赌博只是一种贪玩和缺乏自控能力的表现,与沉溺网吧、迷恋足球并无太大差异,而与杀人放火有着本质性的区别。 而离婚的最主要要件,在胡同里的人看来也许更多是“分居”——也就是不再发生“民事儿行为”,而非那一纸有红头有大印的文件。在这种前提下,离婚协议的效力在“前夫”获释回家后变得十分模糊,与此对应,老杜的行为自然在熟人社会中变得有些千夫所指名不正言不顺。 当这两个概念结合起来,导演对此的解读是:小宋和一个罪犯离婚了,正要和老杜结婚,“前夫”(前罪犯?)因此不断地骚扰两人的幸福生活——这是一种十分“陌生人社会”、十分法治的解读。 然而在熟人社会,这个故事的解读也许就是:一个不幸的男人因为贪玩被警方抓走,老杜则趁机“撬”了人家的老婆,出狱之后,生米已成熟饭——难道他还不该打击报复一下吗? 的确,笨笨这样说话十分强词夺理,一点也不“北大法律人”,然而,难道剧中的老杜心里不存着一丝这样的想法吗?不然,为什么他每次面对“前夫”的时候都多少有些理不直气不壮呢? 说到此处,忽然想起了前几年的一部贺岁片《没完没了》。片中葛优为了报复拖欠自己工资的老板,想尽了各种歪点子,极尽表见代理之能事,但是当老板的女朋友要他“扮演”新男友以报复老板时,葛优干脆地拒绝了:“现在我是向他讨债,我占理,这要我撬了他的女朋友,他以后还不兹见我兹抽我呀。”(注:“兹…兹…”句式是北京土话,意为“一…就…”) ——所谓小人物的智慧,不过是牢牢地遵循“熟人社会”的行事规则。所谓法律人的智慧,不过是在“熟人社会”中占尽便宜再“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先侵犯熟人社会的规则而饱受欺辱,被逼急了再侵犯陌生人社会的规则而受尽制裁,老杜的不智,由此可见一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