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in-depth look at the Canadian rock band Rush, chronicling the band's musical evolution from their progressive rock sound of the '70s to their current heavy rock style.
唯一一次喜欢过的一个书呆子,是学校的一个研究生。 我当时是那么的喜欢他,我们一起读美国高中生写的作文,并且被里面一些精彩的片段感动着。下了晚自习回到宿舍里,我在我的铅笔盒里发现他写的小字条--正宗漂亮的花体:“my little lovely baby, I'll love you forever, so don't let me down!" 天黑的时候我们会爬到实验楼的屋顶上一起唱歌,他给我唱陈百强的偏偏喜欢你,我给他唱田震的野花。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天好蓝,那个冬天北京还是不留情面的冷,风吹在脸上刀子一样,我喜欢把手伸到他的大衣口袋里让他握着。我们一起打台球,他总是目不转睛的看着我对眼打球的样子。因为没钱,我们晚上只在学校的食堂里喝白粥吃咸鸭蛋。我还爱干一件恶心的事就是把我嚼过几口的口香糖吐到他嘴里。他很害羞,有别人在的时候他总是腼腆的。那腼腆里带着的青涩让我觉得非常的性感。 我们之间的关系经过两个月的高潮直接到达了尾声。现今回想起来是因为他让我缺乏安全感。尽管他在书呆子里算得上是绝对的帅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