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 天才恶魔:披萨炸弹客
导演: Trey Borzillieri Barbara Schroeder
主演: Marjorie Diehl-Armstrong Trey Borzillieri
制片国家/地区: 美国
上映日期: 2018-05-11(美国)
集数: 4 单集片长: 50 IMDb: tt8342862 豆瓣评分:7.8 下载地址:迅雷下载
如果这个故事是虚构小说,这就是个《盗墓笔记》级别的烂尾!
故事开头极其吸引人:2003年,在一个人口只有10万人的美国小城市里,一名男子拿一纸复杂的指令抢劫银行,要求柜员给他拿25万美元。随后,他在附近空地被警察包围,他宣称自己脖子上戴着定时炸弹,他是个人质。警察将信将疑,保持一定距离,仍然包围着他。然后,炸弹爆炸,男子当场死亡。
警察查到他叫布莱恩(下中),是一个送披萨的小工。出门送餐以后,他似乎被歹徒劫持,戴上这个炸弹。歹徒给他一份厚厚的指示,让他抢银行,再去地点一二三,转一大圈收集线索,最后才能解除引爆。 但根据这份指示,布莱恩根本没足够的时间做到里面所有事。就算一切顺利,他的脖子也会在路上爆炸。
因为这是2003年,当时很多人认为这是恐怖主义犯罪。 几天后,布莱恩工作的披萨店里,另一个送披萨工人(下右)吸毒过量死亡。当地毒品泛滥,警方没当回事。
一个月后,当地一名中年男子罗斯丁(上右二)报警,说他冰柜里藏着一具男尸,让警察来处理一下。
美国的911接线员一直很让我佩服,他们不管听到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儿,永远用处变不惊地语气,绕着弯子让对方多说。罗斯丁当场就承认,是他前女友马琼丽(上左二)击毙了她的现男友,让罗斯丁帮忙隐藏尸体,老罗就很厚道地把尸体藏在自己家。然后他越想越不对,最后报警。
为了给警方展现他承受的心理压力有多大,罗斯丁出示了他的遗书,上面第一句话是:“这件事和布莱恩一案无关……”
这是马琼丽第二次杀男友,上次以正当防卫脱罪。媒体把她描述为黑寡妇,她对媒体说:“你们该去问问罗斯丁,问他怎么杀的布莱恩……”
然而警方并没有把这两个人和布莱恩爆炸案联系到一起。 一年以后,罗斯丁死于癌症。 马琼丽因杀人罪判刑,为了转到比较好的监狱,她开始透露布莱恩案的内情,把一切都推给罗斯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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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推理小说的时候,我们经常吐槽:“谁会设计这么复杂的杀人机关啊?” 眼前就是一例,真有人设计这么复杂的机关!
有一个这么好的开头,中间隔了15年,拍了总时长两个半小时的纪录片。你觉得,肯定是破案了,一切真相一定在这部纪录片中……
完全没有!而且越看越糊涂!
由于太多事实无法确定,导演使用了罗列事实,让观众自己得出结论的方法。但有些事实对说清楚故事毫无帮助。
比如布莱恩喜欢寻宝游戏——第一集可是浓墨重彩渲染布莱恩喜欢寻宝游戏,而他戴上项圈炸弹后,劫匪给他的任务指示也像个寻宝游戏。——可是这说明什么呢?
整个故事的一个悬念,就是布莱恩是否参与策划,或者他只是个受害者?如果他完全不知情,劫匪把任务打扮成寻宝游戏,是为了引起他的兴趣吗?如果他知情,一边抢着银行,一边和同伙玩游戏逗闷子,他脑子有问题吧?
想来想去,这大概只是罗斯丁和马琼丽设计出来搅浑水的。可导演罗列出这个事实,也是为了搅浑我们的水?要是写一部小说,这是个典型的故弄玄虚、不合逻辑的情节设置。看完全片想起这个细节,简直越想越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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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片子是有倾向性的,是个很怪的倾向性。
就是导演执意认为马琼丽是个装疯的超级天才,她用自己的魅力,指挥罗斯丁造炸弹、写寻宝图、找齐人,最后给她演出一场好玩的游戏,弄来几十万美金。而马琼丽的动机,竟然是用这笔钱雇凶杀她爸爸。
当然,自案发以来,本片制作人自己追着马琼丽15年,有点过于投入。如果这是部小说,接下来的剧情,就是纪录片导演自己也陷入马琼丽的魅力,成为她最后一个棋子。
然而事实没那么戏剧性。现实生活中,更可能是本片制作方全都受够了这个满嘴谎言的疯子。反而对早死的罗斯丁还有点好感。
以至于,最后的最后,强行加入一段“爱的感想”,把罗斯丁修饰为追求爱人一生而不得的痴人,仿佛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马琼丽。
仔细想想,把一切推给马琼丽也是很奇怪。 首先,真的所有事实证据都指向罗斯丁。死无对证,马琼丽自然把一切都推给他。同样死无对证,我们没理由认为罗斯丁不是主犯。
其次,法庭和导演认定马琼丽的动机,是挺没说服力。她搞这么多事,操纵这个、指挥那个,费这么大劲,就为了弄点钱,雇一个没杀过人的强奸犯,帮杀过人的她杀个人。直接去投毒好不好?——而且这个动机是强奸犯的一面之词。
然后,马琼丽两次杀人都是用枪,她是个一言不合就暴走的疯子,还是犯罪的时候敢在高速公路逆行抄近路的傻瓜。然后你们看看这整个计划,要在四个地点留线索的“藏宝图”,打印以后再描出来的十几页“指导”,什么样的性格能搞出这种东西?
最后,罗斯丁为什么要举报她呢?他们可是认识了三四十年的男女朋友,一起策划轰动全国的离奇银行抢劫,然后罗斯丁突然忍不了她,突然害怕了,突然决定报警……合理吗?老夫老妻还有什么说不开的?这更可能是罗斯丁临死前,对马琼丽的恶意报复。
毕竟,罗斯丁是个败光家产、碌碌无为,但自以为很聪明的富二代。年轻时的马琼丽是个漂亮、懂音乐、高学历,被父母断绝关系的任性大美女。 罗斯丁的家产是怎么败光的,这个谜影片提出来了,但最后也没解答。这是无数个气死人的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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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片对配角挖的坑也不能忍。
记得一开始提到布莱恩死去的同事,说是吸毒过量。但这么巧,就在布莱恩闹出大事以后,警方问询他前一天,他决定吸毒过量。
是谋杀吗?马琼丽杀的?不是说布莱恩是案发前不久才认识马琼丽一伙,他们怎么认识布莱恩同事的?
警方怎么说?法院怎么说?无论事实清不清楚,给个说法好不好?不然你提这人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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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琼丽打算雇凶杀她爸,这个“凶”是罗斯丁的室友(上右一)。
所以,这个人不但是强奸残疾少女的人渣,而且参与绑架布莱恩,而且预谋杀人。那最后警方判定他负什么责任呢? 似乎根本没找他麻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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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西卡,把布莱恩介绍给马琼丽的关键人物。竟然在案发15年后才透露这个线索,一下把布莱恩洗白。
她亲身证明,布莱恩是不知情被诱骗到现场,强迫装上炸弹。 乍看上去,杰西卡说的是真相。因为按照这个说辞,她把自己搅进去了,没伤害任何人,为此负责的马琼丽和罗斯丁都死了,她只是洗脱一个15年前亡者的污名。如此伟大的动机,一定说了实话。
可是也经不起推敲。首先,杰西卡说她生了布莱恩的孩子——那可是15年前啊!当时说出来可是能让主犯死刑的,她当时都不想报仇,现在才想起来报仇吗?
其次,若布莱恩完全不知情,他肯定认为那是个真炸弹。那么获得自由后,会稳稳当当去抢银行吗? 其实罗斯丁这个计划做得烂透了,显示出毫无管理经验。用复杂的书面指挥,让一个恐慌的人干这干那根本不现实。唯一可能性是,布莱恩知情,但以为炸弹是假的,这是个游戏,炸弹的目的是让他抢银行以后脱罪。
看看这帮人,布莱恩是个40多岁还在送披萨的。其他人是有杀人前科的教育学硕士、有毒品门路的妓女、屡犯强奸罪的流氓、一个精通机械的富二代……布莱恩很可能是里面跑腿的小弟,经常被欺负。让他戴上“假炸弹”抢银行,经过反复演示讲解后,他也就去了。
杰西卡爆出这个消息后,她会被定罪吗?会重启调查吗?如果是给这部影片的独家,至少可以采访个法律顾问,说说可能有什么后果,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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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这部片子故事也好看,材料选取编排也不错。围绕着主要人物马琼丽,一一揭示疑点。不过疑点最后还是留下很多,让人很不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