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看完下载版,嗯,或者说盗版,马上去翻了当时的案件资料,果然不像评论中一水的语焉不详,什么动机不明啊,悬而未决啊,追求真相啊,全是扯淡,然后实在搞不懂这种片子为何被如此多的人跪舔。 导演很聪明,如果全部还原案件本身,充其量就是韩片“追击者”结果,不会如此多的光环加身,而且要把故事讲得精彩很难,对演员的要求也高,所以走了个很炫的方式,文艺,用社会底层苟延残喘者的窘迫来唤起文艺分子心中逼格很高的孤独感,让文艺贩子自动或者被动的产生认同感。 片子里把王佳梅的死写成了自杀,只是因为坚定的信仰让其无法亲自动手,于是屠夫丁子聪就洗白了,这不是谋杀,这是一种爱,宁愿被终身监禁也要付出的深深爱或者对精神同步值很高的王佳梅认可,然后碎尸、剥皮也就有了另一种诠释,“我爱你,但是不想你生为人,所以我要把你 毁!尸!灭!迹!挫!骨!扬!灰!”很炫是不是,有点冰恋的感觉是不是,而且凶犯还自首了,因为出于爱么,当然要自首啊,潜逃算什么鬼。 哦,至于说王佳梅为啥要自杀的原因,没见章节目录里面大写的孤独么,港漂、社会关注度不高、父母离异、性格沉静、爱情受挫、亲情疏离、意外怀孕(当事人可能不知,片子里也没有大写)、生活无以为继、现实与理想的脱节,看,这么多理由,随便有个两三条就足够去死了,对吧,对吧,对吧。但是其实呢,就港漂而言,有房子住,有亲人在,已经不错了,而且尽管母亲更年期,继父自闭症,但是谁又没经历过更年期的咆哮老妈呢;然后什么社会关注度不高啊,生活无以为继啊也都是扯淡,我16岁的时候是没有零花钱的,并且就算逃学也没有啥社会关注度;亲情疏离?三四千的耳环自己先戴,父亲收到个短信就很开心,姐姐也从来不跟自己争执,母亲一直想办法把自己接去香港,就这样还亲情疏离?扯淡吧,导演你是多玻璃心啊!!至于爱情受挫什么的,我就不说了,这不是孤独感,这是作,按照女主的逻辑,如果上门看到的不是丁子聪,而是陈冠希,没准就可以“一起飞翔直上天堂”了,麻蛋! 就算以上的设定都没有问题,孤独文艺兼职女遇上了冷面咆哮寂寞男,一种不可自拔的厌世感油然而生,“这世界太生无可恋了,还是去死好,死了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需要承担,请帮我,请帮帮我”,OK,这个设定很赞,导演先把自己感动了…… 但是,but,你去拍你的文艺片就好了!好么!请尊重死者好吗!好吗!好吗!如果说艺术加工,请换个女主角的名字好吗!好吗!好吗!请不要连罪犯的供词都一模一样好吗!好吗!好吗! 现在让我们来谈谈真实的案件详情吧,你们就知道为啥我间歇性使用咆哮体了。 王嘉梅:16岁因生母改嫁港人而赴港,原本成绩优秀,但是因为家庭条件较差,无法支持其模特明星梦而辍学打工,后开始兼职应招,换句话说,是因为钱而出来讨生活。 丁啟泰:靠贩私烟买盗版为生,但是收入颇丰,月入2万以上,独居套房,估计就是有卧室有厅的公寓吧,喜欢招妓和嗑药,每月收入近一半用于招妓和嗑药,这方面可以说是资深人士,杀人动机不明,但是无非就是嗑药嗨了不能控制力度、嗑药嗨了不能控制脾气、嗑药嗨了不能控制情绪而已,杀人后冷静毁尸灭迹,甚至将人骨混入肉档,并在翌日于原住宿继续招妓。不管如何,其杀人动机都没有那么高大上,而是极端残忍的杀人毁尸。 这么一宗让人毛骨悚然的案件,被导演加了个文艺光环后变得风花雪月,变得柔情万种,OK,你的片子你随意,但是请不要随意践踏被害人临死前的绝望,然后美其名誉,这是艺术!
2020年10月23日更新:
当时一时愤慨写了这篇东西,那时候还没有发生2019年的香港动荡,部分港人莫名的优越感和双标还没有这么让内地人反感,现在是2020年岁末,恰巧之前在动荡中莫名活跃的港龙永久关闭了,我希望翁子光之类的所谓金像奖导演,可以从这一系列更深层的事件中去”沉淀出更多的社会意义“,而不要去洗白一个碎尸的人渣并美其名曰沉淀。
以下是对影片主创的访谈中翁子光的一段话,全部引用,并无断章取义:
“我觉得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让观众有去到现场的感觉,我很希望这个电影让观众知道,它是在这个社会里面发生的真实事件,就在你面前,如果你有这个经历的话,你是一辈子不会忘记的。我们需要去正面看它的意义,所以我觉得那种真实的感觉是很有必要的。”翁子光希望,《踏血寻梅》能使那些骇人听闻的案件引来的不只是几天的“舆论哗然”,而是沉淀出更多的社会意义。
然后他就沉淀出了杀人犯和被害者之间是因为孤独感的共情……
2008年,香港深水埗发生一起援交少女被杀后碎尸案,头颅被抛入九龙城码头,作案细节,骇人听闻。不管是因为猎奇心驱使,还是出于对死亡的关注,很早之前,这类真实残酷案件,促使香港产生了一系列“奇案”电影,大多贩卖暴力与情色元素,[屯门色魔]、[羔羊医生]、[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等都是由真实案件改编。观看这些电影,多少会让我想起卡夫卡的一句名言:“我们容易从现实生活中制造出许多书,但却不能从书里引出生活。”呈现暴力现实的电影是否真能把人引向对其背后深层原因的关注? 根据深水埗这起援交少女遇害案改编的[踏血寻梅]也具备了暴力和情色的话题性,尤其是分尸镜头,在灰色的画面基调和主演白只那透着怨愤的神情的演绎之下,让人无比恐惧。于香港的电影院观看这部电影时,不算是一次很好的体验。不是因为影院的服务质量差,而是时间选择的不合适。因为排片量少,不得已选择了八点多钟的早场。清晨,从酒店出门,旺角的街头,大部分店面仍然关着,相比夜晚密集的人群,彼时,街上行走的是真正生活在这里的街坊邻居,从大厦、从巷内、从茶餐厅里走出走进,面孔淡然。
对于游客而言,这算是一次感受本地人开始一天生活的初始时刻,不静不闹。之所以要特别强调清晨旺角街头的景象,是因为这里的环境跟电影中的凶杀案发生的地方太过类似,是普通市民拥挤生存的地方。遇害少女王佳梅跟随母亲移民香港,住在古惑仔电影里经常出现的,被敲门催缴保护费或高利贷的公共屋邨中,十几二十平米大的地方住着一家四口人。在许鞍华的[天水围的夜与雾]中,嫁给任达华的内地女孩张静初就是住在类似环境的地方。 在香港,存在着这样一个老夫少妻的现象:想移民到此地的内地妇女嫁给了这里上了年纪的男人。各自的生存条件都不是很好,所以很多只能住在香港政府兴建的廉价公共屋邨内。影片中的母亲在王佳梅很小时就改嫁到香港,直到她十几岁时才把她接过去一起生活。王佳梅的粤语说得不好,跟继父的关系也很差,早早就想要出去赚钱。影片从王佳梅去到香港后不久便遇害开始讲述,倒追起凶手丁子聪的杀人动机。 表面上这是一部追究案件背后真实原因的电影,但是三段式的结构(寻梅、孤独的人、踏血,据说还有一个版本里会多出“看得见风景的房间”一章),慢慢揭示的其实是几组人物的生活困境:王佳梅的贫穷与梦想,凶手丁子聪的暴躁与不满,负责此案的警察臧Sir的执着和孤独。王佳梅想做模特不成,出于对金钱和更好生活的渴望,沦为援交少女;丁子聪是名送货司机,电影中一出场便与老板大吵一架,后来认识一个女孩,发展了一段暧昧关系后,无疾而终;臧Sir和妻子离异,只能偶尔去探望女儿,所以他很能理解王佳梅死后,她在内地还不知情的父亲如果知道消息以后的心情。
影片区别于大多数香港“奇案”电影的地方是,它精心设计了故事结构,强化了每个角色的现实感,削弱了案件本身的猎奇性质。新移民王佳梅和香港底层青年丁子聪置身在不满的生存环境中,自身的性格、抉择和环境中的偶然因素促使了悲剧的发生。案件既是一场谋杀,也是自杀。正是它的现实主义底色,导致了前面说到的清晨观影后的“不佳”体验,在最熟悉自然的环境里滋生了这样恐怖的悲剧,令人无限唏嘘。然而,我也不能确定,看这样一部透着无望的电影什么时候会是合适的观影时间。
从电影中走出来,再看看周身的穷街陋巷与高楼大厦,行色匆匆的路人,奔波忙碌的年轻人、中年人和老人,不得不去想像他们中的许多正也经历着王佳梅、丁子聪那样的生活,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会走上那条路。影片有好几处镜头特意游走在普通市民的生活面孔上,不过,它不是把悲剧的责任推给“社会/环境的压迫”,而是冷冷地展现了其中的真实和个人的处境。臧Sir最终没有找到丁子聪谋杀的动机,但是找到了生活更真实冷酷的触感,他用相机定格了自己在每个悲剧中的“在场”。 (原载于看电影杂志2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