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影评是驳一驳那个先入为主有失偏薄的影评。
你说韩版的杀人动机没啥逻辑这种人设是简单化处理,日版加个ptsd人设解决杀人动机就变成人设对不上准心?随便杀人这种人设可以接受,ptsd想让人感受自己的痛苦人设就跟自我陶醉型人格冲突?恕我冒昧,您这逻辑怎么推出来?
还有你说简单化处理杀手,就可以过多描述受害者和警察。过多的描述受害者,这是韩版的故事好吧,和人家日版的故事大相径庭,描述什么受害者?受害者的作用都不一样,日版为啥要多费笔墨去描述托节奏的内容,还说人家拿自己的节奏讲别人的戏,戏的重点都不知道在哪,还说节奏,您配吗?
“杀人犯→受害者家属”这个前置,请问你是跳过了医院打架那一段,还是跳过了发售会救人挡刀子那一段?至于什么真凶是路人这种搞笑想法,还是看书好一点,电影看一下卡司阵容基本就猜出来了,别强行为了贬而贬。
反转不让你那么吃惊只不过是因为你已经知道了结局,而后面一个反转的设置,正是日版的独特之处,韩版故事的节奏你是找到真凶并绳之以法,所以那个反转是让观众爽到终于有结果,反转的目的是让凶手绳之以法。而日版的处理的目的是,防止勇者变成恶龙,前面的家属所采取的方式,包括反转之前,都是因为法律无效,所以我采取私刑的方式解决问题,这个时候,在日版看来,手段什么的已经无所谓,凶手死才是结果,但是日版中凶手再被揭露之后,却是一心求死,这就是韩日版故事的差距,日版的记者本身因为ptsd想让人感受他的痛苦,这是他的动机,所以男主杀了他就真正意义上完成他的愿望:1、他不想苟活下去,2、让男主因为自己的苟活无法原谅自己 3、杀了自己男主就跟自己一样是杀人凶手,真正变成最好的作品。所以这时候日版来了两个反转,第一个反转就是告诉他灯塔的事,这样私刑不是唯一的解决方式,这是前提,第二个反转就是之前,男主在和妹妹求婚时候说的,“这不是你的错,原谅自己,开始新的生活”这是直接原因,这两个要素让男主放弃以私刑的目的去惩戒凶手,原谅自己,开始新的生活,而且这里男主人设的目的是他就是个普通人,他对法律之类的意识的没有哥哥那么强烈,所以反而坚持却不亲手杀死,对主题也算是一种升华。
所以韩版讲的是复仇记,而日版的故事重心更多的在后篇表达对自我的调节和矫正的重要性,人已经死了,凶手也会被绳之以法,调整自己不被仇恨犯下同样的错误,“原谅自己,开始新的生活”这就这么几个讲烂的话,做到又会有多容易呢?七宗罪里面皮特最后杀死凶手,看的是爽啊,但是生活还要继续,那让它更好的结束,也让自己有个好结局。PS:最后的彩蛋正好说明了自我调整的重要性。
(所以日版和韩版看似是一个故事,但讲的真的不是一个东西,不要踩一捧一,这片子也有些问题,但是瞎乱杠就算了)
质感很好的电影(尤其前半小时),后面就有问题了。 主要问题出在剧情上,而排除剧情我还是很喜欢这片子的,无论是录像带样纪实的画面,剪辑的节奏上,还是演员的表演。 剧情上的问题还是源于翻拍。 韩版算是水平中上的一部作品,拿来翻拍也未尝不可。 但别人作为一部原创作品,无论怎样的情节,都是和结构统一的。 就比如被日版删掉的遗属复仇团剧情,虽然很2(真的是很2,我当时还笑出声了),但融入进了整个故事里,至少并不让人觉得很突兀。 日版大概是导演也有一些野心,他并没有满足于翻拍,而是要利用原版的元素进行编排,重新构成一个片子,那么就产生了很强的拼贴感。这种拼贴感在铺谜面的前期并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到了解谜的后期,就导致整个片子结构散架,情节散架,甚至人设也对不上准星,观感很差。
比如韩版本身的案件是比较清晰的,就是反社会的愉快犯犯下连环杀人案(以及监禁、强奸等暴力行为),遗族为了揪出杀人犯,冒充犯人。这个反社会的愉快犯,本质上来说就是天灾,杀人动机没啥逻辑,落你身上算你倒霉,比较简单化的处理,你这样才好去拿出笔墨说受害者家属和警察那边的戏吧。 但是日版首先加了个新人设,就是嫌犯变成了个苦逼的PTSD。那么日版中根据韩版逻辑、复制韩版情节设下的这个引犯人入套的陷阱根本就没立足之本了。日版里伊藤英明还振振有词的说根据案情判断杀人者是个自我陶醉型人格(韩版人设),所以设下了圈套引他上钩,但最可笑的是你都把人设改了,他就不可能会因为这种圈套上钩了,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是上钩了,这就显得非常愚蠢了。 而且本末倒置的一点是,重新设置杀人犯看似带来了新的悬念,但给一个完全不重要的角色(说是游离于剧情之外都可)那么多闲笔,还单拉出一条线来,这种一厢情愿的“悬念”也是仅存于创作者的幻想中了。
删掉了遗属复仇团的整段剧情,把遗属们打散成一个个元素,也没有余力去挨个描写。所有人都是浮光掠影,给不了人啥印象。夏帆那么可爱,也看得出来很努力的想立住一些人物性格,但根本没空间给她去展现,这很气人。
因为缺失了剧情,导致“杀人犯→受害者家属”这个反转前置,也就意味着在此之前并没什么空间做伊藤英明和饼哥的对手戏,那么反转力度就不是很足了。导演也是知道这一点,特地加了个傻屌代理人的反转,勉强还算OK——但也让我“求求你们好心一点不要安排那么明显的真凶哪怕真的是个路人也好”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破灭了,真凶,他就是那么的明显。
当然这个反转力度不足,有另一个原因是重新编排剧情,不得不把小帅哥整容成饼哥(……)的剧情后置(原作应该在影片开头)。还是那句话,用自己的节奏讲别人的戏,怎么都讲不好。
归根结底,原本这个反转价值也不是那么高,大概属于一个“哦”级,出乎意料之余算不上惊艳。原作最好的一个反转,其实是“时效已过无法追溯的案件,却因为犯人的疏忽有了转机”。这个反转本身有一口气在里面,还有一定的警世意义,告诉你做人不要太跳,不要随便虐人家泉水。在韩版的场景(电视台对峙)下,整个这段戏翻译过来就是:“草您亲妈,装TM最聪明的,吃瘪了吧”,至少这是很让观众满足的设计。
日版就奇葩了,跟着一个毫无意义的悬念走到最后一个舞台,老生常谈的蜜汁告白,蜜汁打斗,蜜汁劝善之后(这些韩版其实也有,不过这时候观众已经爽过了),突然抛出反转,把反转当成劝人不要做错事的筹码,力度就很削弱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至少跟韩版一样都联系了当时的历史事件,导演和编剧还是比较用心的吧。
问题还是出现在翻拍的患得患失上。导演或者保守一点,只把背景事件置换,完全翻拍原作;或者激进一点,在保留两个核心反转的基础上抛弃原作,重设剧情,我想都会比现在这种把原剧本打碎了东拼西凑找能用的东西会更好看。不过搞一部电影总归免不了出现或多或少的互相妥协,光是指责导演编剧似乎也有失公允。这种大人的事情是会让人觉得片子蛮可惜的。
镜头缓缓推进,然后定在宋康昊的那张大脸上,眼神透着刺心的悲悯和不甘心的惊慌,这是《杀人回忆》的结尾。这个被无数影迷津津乐道的结局,并没有给观众一个完美答案,因为我们到最后也不知道,谁究竟是连环杀人案的凶手。
时间从2003年来到了2012年,韩国人野心勃勃的拍了一部《我是杀人犯》,尽管它和《杀人回忆》并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很多人都把它当做杀人回忆的续集,是一场对凶手是谁的完美意淫。
《我是杀人犯》是根据日本的真实事件改编,剧中杀人犯的原型正是日本食人魔佐川一政,他吃掉了自己的荷兰女同学,后来还出书成为了畅销小说家。日本人没有抓住这个题材反而被韩国人给率先抢拍了。
随后日本人也拍出了《22年后的自白:我是杀人犯》予以还击。它集结了伊藤英明,藤原龙也这样的演技派,也有像龙星凉,夏帆可以带动人气的流量偶像。
该片在日本本土上映后,口碑大爆,蝉联日本三周票房冠军,同时它还会在1月11日与中国观众大银幕相见。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曾在1995年连杀五人的凶手突然22年后现身,此时法律时效期已过,他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畅销作家,书中所描绘的正是他此前的作案手法。
最令人瞠目结舌的是,面对这么一个犯下滔天罪行的刽子手,媒体竟然是疯狂炒作,大众更是无比热捧,事态未平息之时又起高潮:有一个人自称也是凶手,还拿出了有力证据,那么谁究竟是凶手?
作为一部翻拍作品,最大难度是如何在原作基础上进行合理的本土化改编,同时还要规避和前作有雷同的地方。《22年后的自白》相比韩版类型化的娱乐设计,它的文戏更为吃重。
不以动作特效夺人眼球,而是踏踏实实的讲故事,调动一切视听元素来烘托剑拔弩张的气氛,比如开场用老旧的录像带式影像来还原1995年发生的连环绞杀案,其影像质感恍如是《午夜凶铃》附身,令人不寒而栗。
日本是一个盛产推理小说家的国家,比如江户川乱步,松本清张,再到现今的东野圭吾,岛田庄司。在这种推理文化的浸染下,日本的悬疑电影或多或少都有着推理的影子。
《22年后的自白》就受此影响,它很多关键的细节是通过推理向观众解答的,同时用大量的细节来铺垫剧情,使其能自圆其说,逻辑紧密相扣。
然后一个事件引出另一个事件,层层推进,最后引出多个反转达到高潮。没有枪战打斗,没有惊险追车。只是利用悬疑点来带动节奏,吸引观众往下看的欲望。
可以举个例子:电影中途出现两个自称是杀人犯的人,这是剧中峰回路转的一个关键情节点,当我们对杀人犯现身的动机和引起的舆论风波不再感兴趣的时候,电影极为恰当的又抛出了一个“杀人犯”,就像真假美猴王一样,重新让观众陷入谜团之中。
除了悬念设计的高明外,电影有关互联网怪象的描述也值得人们反思:人们在网上搞个人崇拜,看直播满足幻想,随意谩骂攻击对方,简直就是一群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
正是因为这些狂热粉丝的助力,藤原龙也饰演的“杀人犯”才能光明正大的在法律时效期失效后,肆无忌惮的活跃在大众视野中。
他堂而皇之的出现,又堂而皇之的出书,还被粉丝夸为美男子。甚至在他的新书签售会上,竟然有数千人拥挤在签售大厅上等候他的出现,只是为了亲眼见他,为了能要他的签名。
这让人不禁想起前不久因为颜值过高在网络上一夜爆红的女通缉犯,很多人都忽略了她的罪行,反而为她的相貌所吸引,甚至还夸赞她名字别致好听。
就像电影中的杀人犯,只是因为长得好看,大众就直接忘掉了他曾经杀掉五人的罪行,这种匪夷所思的病态现象,除了愚蠢大众的推力之外,自然也少不了无良媒体的推波助澜,若不是出版社出版他有关杀人细节的新书,若不是电视台为了炒作而举行他的发布会,也不会引起巨大的舆论效应。
一个杀人犯,因为法律时效期失效,就逃脱了应有的制裁,反而成了网络红人。这种听起来不可思议的事情正是脱胎于真实生活中。
1997年,14岁少年A杀害男童后,出书《绝歌》讲述一个杀人犯的养成,首发10万册,赚的是盆满钵满。
2007年,市桥达也奸杀女教师,出版《被捕前空白的2年零7个月实录》,描述自己被通缉后的逃亡全过程。
他们无视法律,无视良知,全然不顾对当事人的二次伤害,只是一味的去抒发自己的情感。再加上民众的好奇欲和出版商的唯利是图,杀人犯们不但没有受到谴责,反而被一再吹捧,成为镁光灯下的红人。
这让人不禁感到困惑:这个世界怎么了?无论多么不可思议,多么丧心病狂,多么令人发指的违背道德和人性的东西都一个个的生龙活虎,而且时常耀武扬威的向我们龇牙咧嘴。
他们为什么会被大众接受?凭什么被时代包容?这种怪象甚至让我们对这个世界的真实性存疑,还是说我们本来就处在一个不真实的世界之中?
这一切正如科马克·麦卡锡在《长路》中所写:“这是赁借的时光,赁借的世界,要用赁借的双眼去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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